为提高天津市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本科专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2014年11月,市教委出台《普通高校专业综合评价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启动实施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4种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引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制度,带动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实施方案提到,一要坚持正确导向,二要确保指标科学,三要定量定性结合,四要加强分类指导。其中提到,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定量分析注重对现时状态的客观评价,在若干个反映专业办学状态的指标中,选取具有代表性且容易量化的指标,设计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和评价函数,客观反映本科专业建设和改革的真实状态;定性判断突出对办学理念、专业定位和发展潜力的主观评价。二是设立数据观测点。为便于采集数据,设立了40个观测点,其中,70%的观测点为易量化和可重复验证的定量指标,其评价分值根据信息平台中参评专业的相关数据,通过数学模型从评价系统直接量化生成。而对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及专业特色等不易量化的指标,则采用给定“赋分区间”的方式由专家进行定性评审。(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