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杭州成为第十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科技日报杭州9月6日电 (记者宦建新 通讯员曾维启)从杭州市科委获悉:8月25日,国务院(国函﹝2015﹞136号)批复同意杭州和萧山临江两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称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之后国务院批复的第10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推进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先行先试、探索经验、做出示范的区域。

    根据批复,国务院同意杭州国家级高新区享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发展特点,积极在跨境电子商务、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人才集聚、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互联网创新创业等方面先行先试。国务院同意将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7月6日,科技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杭州国家级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正式上报国务院。

    目前,杭州市正在加快制定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意见及一批配套政策举措,编制完善《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规划》,制定杭州“创新创业新天堂”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和细化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创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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