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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略战争结束70年后的今天,日本政府又忙于扩军备战、祭奠战犯等一系列不适宜言行,不仅严重冲击了当今国际秩序,使亚洲各国陷入外交与安全困境,更颠覆了其本国宪法精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日本战后的改造是不彻底的,军国主义余毒蔓延、在“和平宪法”上留后门、滚雪球式的扩军备战,是今天日本患上“右翼暴走症”的三大病因。请看科技日报特约专稿——
军国余毒 感染全身
二战后,军国主义余毒在日本并未得到彻底肃清,还像病毒一样发生变异,产生了诸如“新国家主义”等新型“毒株”,侵蚀着日本社会的肌体。目前,这些“毒素”已渗入日本社会的各个层面,并有不断蔓延的趋势。
在精英层面,政要悼念战犯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日本的国际威信,并将这个国家引向死路。东条英机等作为二战罪魁的甲级战犯,不仅牌位供入靖国神社,年年香火祀奉,甚至遗骨也被保留下来。静冈县伊豆山上,立有一块“七士之碑”。该碑立于1959年,下面埋有甲级战犯七人的骨灰,碑文为前首相吉田茂所书。后又有军国主义分子在“日本中心”爱知县幡豆町三根山顶建了“殉国七士庙”,时任首相岸信介为之题词。靖国神社、七士之碑和殉国七士庙都是军国主义的象征符号,设立并参拜此类纪念物,在同为二战战败国的德意两国是严重违法行为,但在日本却得到了官方的支持。这种看似不可理喻的举动背后,却有着右翼的政治逻辑。他们不仅要将改头换面的军国主义构筑为日本的“国家精神”,而且还要通过参拜活动实现其现实政治目的——对内可表明政治立场,并借机整合右翼势力;对外可试探国际社会态度,为推行新政策判断风向。至于这种行为是否会给日本带来不良国际影响或对日本社会造成深层伤害,则完全不在政治精英的考虑范围内。这种短视,极为可怕。
在民众层面,教科书和大众媒体经常性隐瞒、歪曲历史、误导公众。不尊重史实的历史教科书,只会令未来日本民众形成狭隘的历史观。然而编纂者与负责审查的教育当局却无视这种危害,泯灭良知去迎合右翼势力的需要,信口雌黄、捏造事实,为日军在侵略战争中的累累罪行翻案,甚至为其歌功颂德,诡称发动战争是为了“解放亚洲”。这对日本青少年一代的毒害是不可低估的。大众传媒为博眼球,罔顾媒体职业操守,对历史泛娱乐化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不少影视作品为创造戏剧效果而颠倒黑白,却受到日本观众的追捧。上述情况说明,虽然绝大多数日本民众认识到和平的重要性,但普遍对政治漠不关心,往往又不能抵御娱乐对是非标准的侵蚀。这就给右翼政治主张的传播提供了空间,使得军国主义死灰复燃成为可能。
和平宪法 “后门”大开
虽然《日本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和平主义,其制度设计也避免了军人干政的局面发生,但美国出于冷战需要,保留了天皇制并默许日本不去深入反思二战罪责,使得军国主义的阴魂始终不散。宪法条文措辞暧昧,不仅没能发挥抗体的免疫作用,反倒隐藏着通往军国主义之路的“后门”。
后门之一,避重就轻,批政府不批军国主义。宪法序言将二战罪责归咎于“政府的行为”。实际上,战争是军国主义、民族主义、皇权专制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政府仅仅是一个工具。所以,不深挖根源、彻底批判军国主义思潮与专制制度,就不可能避免战争悲剧重演。二战结束后,德国将所有希特勒专制时期发布的具有纳粹思想的法律全部废止,并制定了反纳粹法律。与之相比,战后日本似乎并不关心政治思想的影响,只是笼统地宣布与“主权在民”原则相反的一切宪法、法律、法令和诏敕无效,没有同军国主义彻底划清界限。
后门之二,重天皇,轻国民。“和平宪法”虽然规定天皇“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但此条款缺乏效力,形同虚设。而把有关天皇的内容放到了第一章,目的是强调天皇先于国民,是日本国与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这就很容易被右翼势力所利用,成为“皇道政治”的依据。
后门之三,修宪门槛低,而且所有条款都可以改动。只要经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的赞成,由国会提议,并在国民公投中获得半数以上的赞成票,修宪案便可通过。这样的修宪门槛确实不高,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和平宪法”会瞬间变身“战争宪法”。德国现行宪法则避免了这种情况的发生:第79条第3款规定,宪法第1条和第20条(涉及人民主权、联邦制、法治、社会福利等基本原则)不得修改。日本宪法中没有类似条款,是无意疏漏还是为了来日“翻盘”的苦心经营?
后门之四,公民没有“抵抗权”。日本标榜自己在宪法上以美国为师,实际上只学了些皮毛。美国《独立宣言》明确规定“政府须经被统治者同意”,支持公民抵抗恶法,维护自由民主基本秩序。日本宪法则没有相关表述,根本无法保障人民的主权者地位。比如《特定秘密保护法》严重损害了日本民众的知情权,但民众却不敢反抗,真是“和平宪法”的莫大悲哀。
后门之五,政府有权解释宪法。宪法解释权在谁手里,谁就是实际上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日本,宪法解释权属于政府,国会虽然名为立法机关,却很难对政府实施有效的监督。法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更处于边缘化地位,甚至不能干预政府明显的违宪行为。这是导致“和平宪法”失守并逐渐沦为一纸空文的根本原因。爱德华·柯克的名言“一个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已成为现代社会的常识,日本政府利用宪法解释权践踏“和平宪法”,恰恰是一边当法官一边犯罪。安倍内阁解禁集体自卫权就是以政府意志代替法律意志的典例。
五大“后门”,使得“和平宪法”形同虚设,无法阻拦右翼的“暴走”步伐。
扩军“雪球” 翻滚不停
日本是亚洲军事强国,其暴力机关——自卫队也早已感染病毒。军方鹰派同右翼政客互为后援,一齐发力,推动国家“向右转”。因此“右翼暴走症”实为“狂躁型精神病”,极具攻击性。
上世纪50年代初,围绕重整军备问题,日本国内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是以社会党为代表的和平民主力量,反对重新武装;一种是统治集团中的鹰派,主张立即筹建军队。后者在美国的扶持下,鼓吹“自卫战争有理”,抛弃了非武装中立主义,使日本重新走上军备道路,并启用旧日军,在短时期内建立自卫武装,实现了警察预备队向自卫队的转变。虽然小事靠自己,大事靠美国,但日本毕竟迈出了重要一步,还定下了军力、国力并进的发展原则。
日本陆海空三自卫队建立后,面临着充实与发展的任务,军队建设的基本方针也需要法律化。1956年7月,根据《防卫厅设置法》,日本成立了“国防会议”。翌年5月20日,经国防会议通过,由内阁会议批准,战后日本“国防基本方针”出台。该方针提出“质量建军”,为今后的自卫队建设规定了基本方向。
1958—1976年间,日本先后实行了四次防卫力量发展计划,提出了“有效应对常规武器局部战争”的建军目标,并确立“三自卫队均衡发展、海空优先考虑”的原则。计划明确了装备现代化要以导弹的现代化为首要目标,并实现了航空自卫队主力战斗机的更新换代。这些富有攻击性的做法早已背离了“和平宪法”精神,日本开始了真正自我发展军力的时代,一旦形势需要,即可向大规模军备过渡。
1976年,随着“四次防”的完成,日本政府又制定了军事力量长期发展计划“76大纲”,并提出“基础防卫力量构想”的建军理论。主要内容包括:拥有最先进的武器装备、保持均衡的组织机构和兵力部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官兵队伍、具有迅速向新的防御态势过渡的能力。
经过多年惨淡经营,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起,日本终于“咸鱼翻身”,建军目标早已不满足于自卫,而是成为地区性军事强国,并争取同美国平起平坐。右翼分子更要求改变日本“经济大国、政治小国、军事弱国”的形象,实现由“特殊国家”向“国际国家”的转变,由“列岛守备”向“前方展开”的转变,不再消极防御,力图先发制人。右翼分子还坚持以邻为敌的冷战思维,认为日本军力要同假想敌国保持平衡。
冷战结束至今,日本先后推出“95大纲”“04大纲”“10大纲”和“13大纲”,加速推进自卫队现代化,更加强调军事力量运用上的快速、机动和灵活性,侦察监视上的持续性,任务上的多样性,装备上的高技术性和参与上的主动性,并在2007年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提高了军事部门的话语权。安倍政府提出防卫力量建设数量质量并重原则,扯起“为世界和平与安定、确保繁荣发展做贡献”的大旗,将触手扩展到全球范围。当初,明治天皇颁布诏书宣称:“开拓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当今右翼野心远不止于此,他们不仅想夺取海洋霸权,还企图染指太空,争夺新战场的制高点。
防务当局在国家安全事务中的决策权大幅提高,是“右翼暴走症”发作的先兆。日本政府至今拒绝深入反省,“自卫队”却已经在实质上完成了向“正常国家军队”的转型。这个磨刀霍霍的“和平国家”,距离“潜伏期”结束恐为时不远。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