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0日 星期四
强化安全意识 化灾难于未然
□ 李 颖

    ■一周视点

    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震惊全国。消防队员们年轻的生命定格在爆炸瞬间,融入到烈焰之中……

    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的几个大队是最早一批抵达事故现场的消防队,但消防员却是“编外人员”,因为他们不属于公安消防系统,不是人们平时所说的消防战士、消防官兵。

    但他们却是合法的消防战斗员!

    8月16日,李克强总理在天津泰达医院看望伤者时明确指出,英雄没有“编外”。李克强总理强调,牺牲的现役和非现役的消防人员应一视同仁对待,让他们得到同样的抚恤和荣誉。他们都是英雄,英雄没有“编外”!总理的话,充满暖意和满满的正能量。

    何为英雄?“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英雄就是明知前面是地雷阵,是万丈深渊,是熊熊火海,是九死一生,也要临危不惧,勇敢地向前进、往里跳;英雄就是在人民群众生命遭遇危难的关头,第一时间深入险境、绝境,付出勇敢和牺牲的义无反顾。

    曾经有位将军说过:“和平年代,与死神距离最近的是消防军人!”

    消防官兵,与普通人不一样。他们,首先是军人,是特殊的军人,是与火魔搏斗的钢铁战士,是和平年代人民利益的守护神,是普通百姓的平安使者。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险情就是命令。森林扑火、地震救灾、洪水抢险、深井救人……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是战场,哪里就有他们抢险救灾的身影。他们是当代最可爱的人!

    说不一样,其实也一样。与普通人一样,消防官兵,也有家庭有事业,有妻儿老小,有权利享受人间温暖和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与普通人一样,他们也有情有爱,有追求有梦想,有权利享受人间美味佳肴和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与普通人一样,消防官兵的生命,也是血肉之躯,同样十分宝贵,同样只有一次,同样应受到尊重。

    然而,消防官兵却成了和平年代最高危的行业。根据公安部相关统计数据,近5年来,全国在救火抢险一线牺牲的消防人员达144人,每年有300多名消防员受伤甚至致残。他们为了普通人的幸福安宁,不惜自己的生命,献出了青春,献出了幸福。尽管我们讴歌英雄,但英雄随风去,逝者长已矣。除了叹息、哀痛、惋惜与敬仰,我们该做些什么,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反思和警醒吗?难道我们不能痛定思痛消除隐患不给他们增添抢险救灾的麻烦和伤害吗?

    首先,转变救灾理念,强化以人为本。救灾本身就是特别危险的工作,需要特别专业技能。救灾既要合情合理,又要尊重科学,更重要的是尊重生命,以人为本。因为人的生命才是第一位的!

    其次,加大科技投入,减少救灾成本,把最危险的侦察工作交给机器来做。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人员直接进入火场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牺牲。

    同时,还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意识。生命安全,涉及衣食住行生活生产的方方面面,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是上上之策。不仅仅是消防安全意识,其他如家庭取暖、深井修理、戏水游泳、登山探险等等,都存在潜在的危险。每每遇险,都少不了消防官后的救援,其实这是消防资源的严重浪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能力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笔者认为,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目前,只有火灾造成人员死亡,或是发生重大火灾后才有人被追责,这样民众的责任意识就很难提高。建议只要单位或个人发生火灾,不管是否动用消防队救灾,就应当受到责罚。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普遍提高对灾害的认识,通过群防群治,消灭灾害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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