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8月18日电 (记者陈瑜)国家海洋局18日发布的天津“8·12”爆炸事故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天津港港池海域4个站位初次检出挥发酚,其中3个站位浓度在0.00154毫克/升—0.00498毫克/升之间,低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0.005毫克/升),另外1个站位浓度为0.00581毫克/升,略高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百度百科的搜索结果显示,常根据酚的沸点、挥发性和能否与水蒸气一起蒸出,分为挥发酚和不挥发酚。通常认为沸点在230℃以下为挥发酚,是一种有毒物质。
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和天津市海洋局继续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天津港港池海域以及天津港东疆港区以东海域开展了应急采样和现场监视监测。共布设监测断面6条,站位16个,采集样品250个。
根据监测结果,天津港港池及周边海域海水中酸碱度、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油类、活性磷酸盐、硫化物、有机碳、多环芳烃等指标与往年同期相比未见异常;东疆港区以东附近海域海水中无机氮浓度较16日变化不大。此外,天津港港池海域1个站位继续检出极微量氰化物,浓度较16日有所降低,为0.00103mg/L,低于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
国家海洋局已按调整后的监测方案,继续强化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