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体改革进行时
科技日报青岛7月22日电 (记者王建高 通讯员纪芳 张永艳)青岛市科技局出台《关于改进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意见》22日正式实施。青岛市科技局局长姜波表示,“六个首次”目的在于强化青岛市科技奖励目标导向、推荐和评审等工作。
在省内科技奖中首次开展创新团队奖励。在市科技进步奖中增加对创新团队的奖励。按照一等奖标准评审和授奖,每年奖励数量不超过4个。
在国内科技奖中首次开展科技创业奖励。在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增加对科技创业的奖励,分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年评审一次,每次授奖数量不超过20个。
拓宽推荐渠道。在原有推荐渠道基础上,探索发挥科协下属学会、行业协会在科技成果管理和奖励推荐工作中的作用,首次赋予其推荐资格,有序承接政府职能下放的试点工作。赋予市孵化器协会、宣传科技创业新闻媒体等单位科技创业奖励推荐资格,提高奖励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取消限额推荐。今年青岛市科技奖首次实行不限额度推荐,鼓励推荐单位推荐优秀科技成果。为确保质量,通过对推荐各类奖项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严格推荐条件,规范申报行为。
改进评审方式。对评审方式进行了首次改进:探索根据不同学科、专业、行业特点,分类制定以重大创新产出和社会贡献为主导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流程。加强对应用类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的审核,突出对项目应用效果的检验。增加对高等级项目的答辩评审环节,加强对高等级项目的把关,确保获奖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对专家匿名遴选机制和评审规则进行优化调整,实行专家分类管理,提高专家评审针对性。
实施评审全过程信息公开。首次实行推荐受理环节完成人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和市奖励办三级公示制度,增加公示内容。实行拟授奖项目公示制度。公开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督促专家客观公正的履行评审职责。规范评审会议流程,实行半封闭管理,统一保管手机,当天评审结束、当天公布结果。公开评审结果,对网络评审结果和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评审进程,实现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对评审进程的在线查询,提高其知情权,最大限度的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强化社会监督。科技奖励工作的重要工作节点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邀请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到专家遴选和会议评审现场观摩,试行会议评审旁听制度,推进奖励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