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8日 星期六
宋淇与吴兴华:“借”诗蹿红
文·魏邦良

■人物纪事

    1940年,宋淇毕业于燕京大学西语系。1949年移居香港,任香港中文大学翻译研究中心主任,与吴兴华、夏志清、张爱玲、钱钟书等人有深交。宋淇笔名很多,但以林以亮最为人们熟知。

    吴兴华生于1921年,早慧,多才。中学毕业,十五岁的吴兴华即在上海《新诗月刊》发表长诗《森林的沉默》。16岁考入燕京大学西语系,精通英语,又不同程度掌握了法、意、德等外语。

    吴兴华特别重视友情。他最要好的朋友是宋淇、张芝联、孙道临。他们相识于燕京大学,因志趣相投而成为知音、密友。

    吴兴华和宋淇的友谊纯洁无暇,非同寻常。在吴兴华心目中,宋淇是他信赖的兄长,头号知音。对吴兴华,宋淇也极为赏识、关心。在吴兴华一家经济困顿时,宋淇给予了雪中送炭的援助。

    宋淇赴港后,以“林以亮”为笔名亮相文坛。在《林以亮诗话》中他说,吴兴华在寄给他一封录有王安石一首诗的信后,两人便断绝了联系。宋淇儿子宋以朗告诉我们,“事实却不是这样”。事实是,之后,吴兴华又给宋淇写了12封信。

    《林以亮诗话》中提及的吴兴华给宋淇的信内容如下:“你知不知道王荆公的这一段诗?我觉得整个旧诗领域内很难找到如此悲哀的句子,比豪斯曼引弥尔顿的那句有过之无不及。诗是这样的:愿为武陵轻薄儿,生当开元天宝时,斗鸡走狗过一生,天地兴亡两不知。你是解人,一定明白我喜爱这段诗的心理。”

    既然此后吴兴华仍有书信寄给宋淇,后者为何说这封信就是吴兴华给自己的最后一封信呢?对此,宋以朗做了如下推测:

    “我觉得父亲(宋淇)只是在编剧。你看一部电影,总希望最后一场戏会有些弦外之音,这样才可以不断回味。实际上,吴兴华写给我父亲的最后一封信是写自己新婚,但你这样照实说,读者不会觉得有意思,所以我猜父亲便故意借王安石的诗来营造意境气氛,让吴兴华的所谓最后一封信可以融入时代的大背景,使读者‘荡气回肠’一下。”

    推测不无道理,但毕竟是推测。

    如果说宋淇这一次的“编剧”无伤大雅的话,那么另外两次的“编剧”似乎有些不厚道了。

    吴兴华去世后,宋淇曾在给钱钟书的信中录了吴兴华的一首诗:

    哀乐相寻剧可怜,故都乔木又风烟。

    铜仙去国三千岁,锦瑟留人五十弦。

    北里笙歌犹昨日,西台披发忆当年。

    蓬莱弱水今清浅,输与麻姑一怆然。

    钱钟书以为这是宋淇作品,在回信中大加赞赏:

    “与兄交近四十年,不知兄作旧诗如此工妙,自愧有眼无珠,不识才人多能,亦克善藏若虚,真人不露相,故使弟不盲于心而盲于目耳。尊作对仗声律无不圆妥,而蕴藉风流,与古为新,盖作手而兼行家矣。欣喜赞叹,望多为之。”

    宋以朗说,他父亲宋淇在信中明明说这是亡友吴兴华作品,是钱钟书误把吴郎当宋郎了。我想,如果真是钱钟书粗心大意弄错了作者,宋淇也该回函澄清吧。而他却将错就错,默认钱钟书的“误会”并将其“欣喜赞叹”照单全收,这妥当吗?

    就算这一次是因了钱钟书的疏忽。那么另一次,他把吴兴华五首十四行诗完全当做自己的作品收入《林以亮诗话》,责任就全在他自己了。夏志清在为《林以亮诗话》作序时,称这五首十四行为“传世之作”。可见这几首诗代表了吴兴华创作的最高水准。后来宋淇在《诗的创作与道路》中,重申这五首“传世之作”是他“林以亮”所作,言之凿凿,不容置辩。而他儿子宋以朗在《宋淇传奇》一书中指出:“这也不是事实”。宋以朗说:“这组诗原题作《自我教育》,其实是吴兴华在1943年写的,他当时告诉父亲:‘我相信诗中非常准确地呈现出来的东西是散文里没法说的,它们是代表着我诗歌进展中最可纪念的一个阶段。我有一个预感,这回我真走上正路了,以后即使改变,也只是修改,而绝不可能是舍弃现在的途径。’”

    从这段话可知,这五首十四行正是吴兴华心爱之作。而好友去世后,宋淇竟将这几首诗据为己有,无异于夺人所爱了。

    宋以朗澄清了事实,但他也为父亲的不光彩行为作了辩护:“我明白我父亲不是想把吴兴华的诗据为己有,而是他心底根本没将‘林以亮’当成自己一个人。我父亲有数十个笔名,‘林以亮’只是一个角色,但这角色有某种特殊的意义,它既代表了作为‘天生诗人’的孙道临,也象征了吴兴华和他自己,即是说,‘林以亮’是三位一体的位格,是他和他的朋友的共同暗号。另外,也许他在1955年写《诗的创作与道路》时,觉得应该以第一人称角度去描述才能加强那五首诗的重要性,所以便没有提及原作者的身份。反正都是‘编剧’技巧而已,就像吴兴华那封引用王安石诗的所谓最后一封信。”

    这番辩护虽用心良苦却没有丝毫说服力。我们知道,宋淇就是林以亮,林以亮就是宋淇。那么,宋淇把吴兴华的诗署上“林以亮”大名发表,就是不折不扣的剽窃。因为宋淇从来没有在公开的场合承认,这个笔名如宋以朗所说“既代表了作为‘天生诗人’的孙道临,也象征了吴兴华和他自己”。

    吴兴华视宋淇即林以亮为头号知音,终生密友,他曾在信中对宋淇说:“亲爱的朋友,我常想在我一生不多的幸运事件中,我之认识你可以算是最大的。你所有意无意给我的帮助,已不是我一辈子所能还得清。而我现在还正年轻,将来事不敢想,只有希望能永远保持着你纯洁伟大的人格,将来说不定还有别的强似我的人需要你的指导与援引。”

    倘若吴兴华知道,他去世后,宋淇竟会将他心爱之作据为己有,从钱钟书那里沽来“蕴藉风流,与古为新”之名,从夏志清那里钓来“传世之作”之誉,他对这位有着“纯洁伟大的人格”的朋友还会这么敬仰这么信赖吗?

    从宋淇和吴兴华的往来书信中可看出,两人情同手足,关系非同寻常。可宋淇生前竟从未在儿子宋以朗面前谈及这位友人。直到宋淇去世后,宋以朗才从朋友那里获悉父亲还有这样一位密友。后来因整理张爱玲信件,宋以朗偶然找到62封吴兴华给宋淇的信。宋淇将吴兴华代表作据为己有这件事这才浮出水面。宋淇曾在儿子面前谈到他青年时代的好友孙道临、钱钟书等,独独不谈最要好的吴兴华,这恐怕不是偶然。

    宋以朗说,这不过是他父亲“编剧的艺术”。我想,虽说人生如戏,但人生到底不是戏。那么,把“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的“编剧”技巧移植到生活中来,恐怕既伤害了友人,也影响了自己的声誉。如果说,宋淇的诗名曾获钱钟书激赏,也得夏志清盛赞,那不过是因为他夺友所爱,“借”诗蹿红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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