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典型不能只靠“培树”
□ 杨祚松

    ■警营新思语

    每到半年工作总结,一些部队单位领导总会对“培养了多少先进、推树了多少典型”而津津乐道。其实,先进典型固然需要“培树”,但更多的是要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把工夫下在帮助提高上。

    先进典型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可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工作政绩观不端正,或为了迎合形势,或为了个人需要,把抓典型当作追求“轰动效应”、展示“政绩”的重要手段,让典型丢掉了公信,失去了市场。缺乏真实性。有的单位培树典型是为了凸显政绩、虚构成绩,人为拔高典型形象,创造出“高大全”式典型,让官兵难以接受,甚至反感。缺乏公正性。少数单位对先进典型过于溺爱,在工作安排上搞特殊关照,在评功授奖上搞自然靠前,给机会、给指标、给荣誉,弱化了典型作用。缺乏持久性。有的基层单位刚积累了一点新经验、总结出一点新方法,就立刻将其“捧”为典型,造成典型“昙花一现”,政治生命短暂。以上种种,结果导致先进不先、树而不立,自己人不信、多数人不服,影响了典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先进典型是良好的氛围催生的,是自然成长起来的,是实践中锻炼出来的。各级领导要端正培养典型的根本态度,克服坐在办公室里等典型、走马观花找典型、“临渴掘井”凑典型、主观武断定典型、依靠作秀树典型的倾向,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深入细致调查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使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在群众中具有广泛号召力和感染力,有鲜明时代特色和典型个性的集体和个人脱颖而出,确保先进典型经得起考验,经得起推敲。对尚不够标准的,决不能上“人工肥”、盖“保鲜膜”、进“温室养”,人为地拔高、垫砖。典型的成长有其自身的规律,是一个艰苦的过程,需要做大量默默无闻的工作。如果一味地急功近利,不在培育典型上用气力,其结果只能是拔苗助长。

    (作者系武警河南总队政治部宣传处干事)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