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14日 星期二
“叫停”抢夺生源不能仅停留在口号上

■教育时评

    文·陈庆贵

    教育部又高调“叫停”了。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应当说,教育部此番“叫停”式禁止,一是事出有因。近日,北大和清华招生组在网络上“掐架”,互指对方花钱“买”考生。引发舆论大哗和公众诟病。二是适逢其时。每年高考录取季,正是名校“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的大忙季节。

    然而“叫停”归“叫停”,人们见到的却是叫而不停。“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这些堪称沉疴级的老问题,可谓“外甥打灯笼,照旧(舅)”“年年岁岁禁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违禁行为一样不少,照犯不误。多年来,北大清华之类顶尖名校庶几年年都要“抢状元”。

    再看看“炒状元”,多年前,教育部就多次明确叫停“炒状元”,可谓苦心孤诣用心良苦。然而令人尴尬复尴尬、太息复太息的是,各地“炒状元”几乎从来没有停止过,“炒状元”之禁令似乎禁了白禁白禁还禁。平心而论,教育部似乎也确有无奈和冤屈。拿“炒状元”说事,教育部管不了部外媒体,人家炒他也没办法。其实不然,比如决定状元的分数出笼关口在教育部门,如果把住关口不让分数流出公布,还会有炒作发生吗?换言之,一边明修栈道高喊禁止“炒状元”,一边却暗渡陈仓将状元分数明里暗里透露给媒体,这恐怕不能不让人怀疑教育部“炒状元”禁令的诚意。

    事实上,纵观这些年来林林总总五花八门让人眼花缭乱的教育部禁令,大多大而化之或虎头蛇尾。比如,有的禁令光有禁则,缺少罚则或罚则太过原则,不具可操作性;再比如,有的禁令一禁了之,缺少事中督查落实和事后跟进查处。多年来,人们见到的是,教育部一波又一波无休无止地下发禁令,却鲜见违反禁令者被查处和公开曝光的案例。有禁无罚有罚无处的结果,便是“狼来了”和禁令成为“无牙老虎”;“狼来了”和禁令成为“无牙老虎”的结果,便是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的结果,便是现下人们庶几已然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屡禁不止愈禁愈烈的周期宿命和“禁止—违禁—禁止”的恶性循环。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禁令、非但未能将禁止事项喝止叫停,反而让自己社会公信力一损再损,可谓有禁令比无禁令更糟糕。

    笔者建言,对教育部而言,对现时仅凭一己之力,一时半会难禁止禁不了的事项,还不如暂且不禁,或与其他部门联手打出“组合拳”;对在职权范围内完全可以禁止的事项,则须回头反思拨乱反正。须知,既然出了禁令,就要有禁有查、有查有处、有处有罚、有罚有曝,只有这样,恐怕才能重拾禁令的尊严和权威,才能重回公众的信任和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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