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分别为:互联网+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以促进创业创新为重点;互联网+协同制造,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的转型升级;互联网+现代农业,构建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制度标准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以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主体的多能源协调互补的能源互联网。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区域试点,实现绿色电力的点到点交易及实时配送和补贴结算;互联网+普惠金融,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互联网+益民服务,鼓励政府和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互联网+高效物流,鼓励发展社区自提柜、冷链储藏柜、代收服务点等新型社区化配送模式,加快推进县到村配送网点建设,解决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互联网+电子商务,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追溯机制,解决消费者维权难、退货难、产品责任追溯难等问题;互联网+便捷交通,鼓励互联网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实时交通运行状态查询、出行路线规划、网上购票、智能停车等服务;互联网+绿色生态,加强对企业环保信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将企业环保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人工智能,推动汽车企业与互联网企业设立跨界交叉的创新平台,加快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车载智能设备等技术产品的研发与应用。
随着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