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开始实施。规定要求,电动汽车生产企业对充电设施建设维护负有主体责任,应将充电设施建设维护纳入其销售服务体系,与私人用户签订销售车辆合同之前,必须自行或委托充电设施建设企业为用户在住宅小区或办公场所落实一处自用或专用充电设施。
然而,尽管充电桩新规的出台,明确了车企、物业、车主等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停车资源日益紧张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办公楼,很多都无法安装充电桩,这让一些原本想要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在无奈之下只能放弃。一些新能源车的销售企业也坦言,充电桩新规在短期内将影响到新能源车的销量,不过从长期来看,有利于促进电动汽车充电的设施建设和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