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王建高)记者近日从青岛市政府获悉,青岛市出台的《关于推进青岛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青岛市将完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教职工岗位设置办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学校教职工聘用管理制度、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机制、教职工退出机制、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等七项制度。
据悉,建立中小学教职工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即教育行政部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校,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分配专技中、高级岗位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适当调整农村、偏远地区中小学和薄弱中小学中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保障教师交流轮岗政策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