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5日 星期五
广州:9+1打造政策环境洼地 全面提速创新驱动
图为充满魅力的广州高新区之广州科学城

    在6月2日科技创新大会上,广州市推出了一系列重磅政策,即所谓“1+9”系列政策措施。“1”为《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9”为细化落实纲领性文件的9份配套政策文件,其中2份已于2014年出台,5份在本次大会上印发;还有2份争取年底前出台。这些政策内容覆盖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载体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诸多关键领域及环节。体现了广州意欲通过创新政策环境洼地,为科技创新松绑,加速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9+1创新政策“组合拳”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作为纲领性文件,确立了创新驱动在城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为核心,从企业创新主体、创新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源头创新和协同创新、创新平台服务能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等多个方面全面推进,精准指向创新薄弱环节,对症施药。

    《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意见》。是广州促进科技创新具有普惠性、引导性的文件,其中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科技创新券、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处置和分配、人才评价制度、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保障政策、高层次人才住房问题等8条政策与省政策意见相衔接配套,并根据广州实际,提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成果产业化投资新机制、科技成果交易补贴、鼓励个人和在校学生创业等4条措施。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通过普惠性财税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由市区两级财政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经费少于1亿元、1—5亿元、5—10亿元和大于10亿元4个档次,分别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

    《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3份孵化器系列文件一起,构成广州孵化器发展政策体系2.0版,推动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全面支持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创新创业孵化育成体系,体现专业化、资本化、多元化的孵化器发展趋势。

    《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体系等4个方面,围绕孵化期、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等不同阶段科技企业的融资特点,通过科技天使投资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科技金融服务体系等具体措施,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产业融合发展。

    《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明确自2015年起,根据市属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实际增长额度,按不超过2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后补助。资金从每年国资收益超基数收入中安排,其中2015年不超过3亿元,2016—2017年每年不超过5亿元。

    《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原则上每年在科技经费中安排不少于2亿元,用于支持研发机构的启动建设运营和持续建设发展,对资金用途不设比例限制。启动资金由政府按协议分期无偿拨付,启动期后政府以阶段性参股方式给予后续支持。

    《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参照省的做法,由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书,按照8个方面10项内容分解考核指标,逐项明确2015—2017年各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加强督导,坚持用结果说话,把创新落到实实在在、可以检验的发展成果上。区域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创新驱动上来,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调整,从根本上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大力培育创新主体

    广州将加快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3年行动计划,把高新技术企业数作为评价各区经济发展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提出力争到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达2500家。建立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台账,收录每个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动态更新,“一企一策”进行个性化跟踪培育服务。按照国家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倒逼企业在技术攻关、成果应用、人才引进、科研投入、企业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对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未获得认定的,安排专门经费、专门队伍进行辅导认定。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设立研发机构。抓紧实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引进创新科研团队,组织科技力量开展重大科技攻关,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把国有企业作为突破口,先动起来,形成示范,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加大创新转型考核权重,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

    推动传统企业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要对接国家战略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抓住机遇,抓紧实施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做强做优先进制造业。大力实施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战略,支持制造业剥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培育引进一批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实施科技小巨人三年行动计划,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机制,健全覆盖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等不同阶段科技扶持措施,吸引大批高端科技项目来广州产业化。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潮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创办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加大引资引技引智力度,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积极引进国内外创新型企业,打造创新产业高地。

    加强创新载体建设

    优化创新空间布局。积极推动以广州为主体,广州高新区为核心的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申报建设工作。沿珠江两岸着力打造广州自主创新示范带,形成以创新示范带为轴心,“带链协调、多园支撑”的空间布局。积极争取纳入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范围,加快编制完成广州试验方案。

    强化各类园区的核心载体作用。进一步理顺全市各类园区的管理体制机制,以高新区和各类科技园区为核心载体,搞好规划布局,加大统筹力度,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合作、自由流动,通过创新要素集聚带动产业集群建设。强调发挥高新区创新驱动领头羊作用,顺应全球产业竞争新趋势,通过高新区的先行先试,以一区多园、产业分工合作、要素有序流动等形式,建设好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创新载体,重点把南沙新区、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为科技创新示范区。

    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推进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鼓励行业龙头企业、民间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运营,建立综合性、大规模、多层次的孵化器体系,完善“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的完整创新链条。加快“三旧”用地、闲置用地、低效用地改造,为建设孵化器、研发机构提供更多场地。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专业孵化器,提升孵化质量,提高孵化成功率。今明两年内,要建成1—2个在全国具有标志性的,市场化、专业化、可复制、可推广的大型孵化器。

    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加快实施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主体创办新型研发机构,加强与高等院校的深度合作,提升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水平。依托天河二号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把超算中心与互联网产业,尤其是跨境电商、云计算中心、国际共享服务中心、后台服务等结合起来,整合信息,加快建设大数据技术平台,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推进校地协同创新联盟建设。强化大学作为科学技术研究创新主体地位,把提升科研能力作为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核心任务,支持大学和科研院所提高创新能力,发挥其在推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重要作用。围绕企业主体、市场力量、产业集聚,真正把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转化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动能,把广州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力量释放到企业中去。充分发挥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的作用,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组建一批协同创新中心,实施一批协同创新重大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协同创新中心。

    推进开放型创新。充分发挥广州对外开放的优势,紧跟全球科技发展方向,鼓励跨国公司来穗设立研发总部或研发中心,推动骨干企业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提高广州在全国乃至全球的创新资源整合配置能力。着力办好中乌巴顿焊接研究院、中以生物科技之桥、英国伯明翰大学联合研发中心和知识转移基地、霍英东研究院等国际化研发合作机构,建设开放式创新平台,努力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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