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建中(右)到文昌市慰问优抚对象 |
□ 本报记者 江东洲
民政事业关乎民生幸福,民心向背。
当前,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迈入深水区,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全面推进,新的发展形势对民政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作为与民生工作息息相关的民政部门来说,如何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把民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更好地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科技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海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苗建中。
打造贴心民政服务民生
服务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
记者: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全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方面,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围绕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大局,海南省近来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民政为民服务水平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新的成效?
苗建中: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为民解困、为民谋利、为民服务宗旨最直接、最具体、最现实的体现。民政工作千头万绪,但有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和老百姓一起共创美好生活。作为民政部门,现在、未来,我们都会尽心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更好地发展民政工作职能,多做雪中送炭的善事、好事,更好地为老百姓排忧解难。2014年,海南省民政系统按照深化改革年、科学管理年的要求,积极推进3项重点改革,全面完成6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法治民政建设,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灾民的基本生活,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孤儿养育、为老服务等取得重大进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服务了海南省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
一是法治民政建设稳步推进,政策创制取得成效,行政执法力度加大,依法行政能力增强。二是社会救助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建立社会救助厅际联席会议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省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事务服务窗口285个,首次将“低保对象准确率”纳入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考核指标,在海口、昌江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开展低保专项整治工作,新增低保对象1.22万人,清退不符合低保条件对象5.52万人。三是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积极有效。建立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自救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灾害救助制度,试点实施农房保险。全力抗击超强台风“威马逊”等重大自然灾害,认真做好灾民过渡期生活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四是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快。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精神,出台海南省实施意见。海南岛被授予“世界长寿岛”称号。13个市县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7家,支持296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全省各类养老机构达254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16.4张。五是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落实。参加培训退役士兵就业率达到85%,首次开展“清明”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实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开展拥军慰问活动,召开了第九届海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六是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扎实有效。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在全国率先实行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2014年全省社会组织达5412个,同比增长12.7%。七是基层新型社会治理机制初步建立。建立健全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透明,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积极发展村级协商民主,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八是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不断发展。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纳入保障范围;“三无”精神病患者收治医疗费和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和留院麻风病人补贴提高。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福彩销售16.57亿元,筹集公益金3.92亿元。各地开展慈善救助项目200多个,救助困难群众近10万人。九是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动工兴建西部(儋州)殡仪中心,东部(万宁)殡仪中心项目完成立项。完成三亚撤镇设区报批和筹建工作,在三沙市永兴岛等地新设婚姻登记点147个,实现初婚结婚证和第一胎生育服务证“两证同发”,实施社工服务“三区计划”。
聚焦三项重点改革
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记者:改革是破解难题的重要法宝,推进工作的强劲引擎,发展事业的不竭动力。海南省如何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深化民政改革,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苗建中:民政改革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这要求民政改革既要大胆又要谨慎,制度设计更要全心全意地着眼于服务民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按照与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相适应的要求,民政工作面临着一系列困难和问题。破解这些问题,仍然要靠改革创新。也只有继续深化改革,才能更好地推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只要是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我们就应当积极作为,坚持改革,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此,2015年,我们要抓好三项改革:
一是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政社分开,全面推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下放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实行“一业多会”改革,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落实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改革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二是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以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营运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解决农村敬老院、市县中心养老院服务水平低、床位空置率高等问题,努力提高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保障水平。三是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编制省级和市县级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广生态节地殡葬,继续治理“三沿七区”乱埋乱葬,遏制新的乱埋乱葬;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教育和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突出服务群众主旋律
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网
记者:民政工作的点点滴滴事关民生,温暖民心。做好新常态下的民政工作不仅要求更高,而且难度更大、压力和挑战更多。面对新的发展形势,如何发挥民政在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中的骨干作用,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苗建中:民政连着民生,民生系着民心。民政工作的主旋律是为群众服务,尤其要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兜底”保障工作。在当前民生工作更加突出的大背景下,我们将从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模式等着手,大力提高为群众服务的力度和质量。具体来说,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完成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标任务,出台海南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和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配套政策,继续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信息化建设,健全重特大医疗救助制度。二是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加快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加快农村幸福院建设进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探索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三是加强灾害救助精细化管理。健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相互协同”的减灾救灾应急机制,推进儋州、五指山、万宁、海口救灾物资储备中心项目工程建设,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继续开展农房保险试点。四是建立新型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做好2016年全省第八届村(居)委会选举筹备工作,开展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会同省农垦总局做好农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五是提高优抚安置工作水平。加强优抚对象数据精细化管理,做好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开展国防教育和领导干部过军事日活动,支持海上民兵建设,做好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制订完善退役士兵安置、保障和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七是提高专项事务服务水平。发挥区划地名服务保障作用,开展城乡地名标志规范化建设。提升社会工作和志愿,协同探索“三社联动”机制和社工带领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力度,加大福彩文化公益宣传力度。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引导社会各界及公民支持和参与慈善服务,鼓励支持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优先发展,加强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推进“省减灾应急指挥中心”、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民政数据共享平台建设。
加强法治民政建设
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记者:法治是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依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海南省民政部门如何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以更好地履行民政职能,推动改革创新,发展民政事业?
苗建中:建设法治民政是落实依法治国、建立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是指导新形势下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海南省委六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海南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严格规范民政权力运行,依法保障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到2020年,在全省构建起比较完备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做到权力法定、执法有据;加强民政法治工作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民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建立民政执法监督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民政法规制度建设。落实省人大2015年立法工作规划,完成《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正案)》、《海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定》、《海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修订工作,调研修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完成《海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起草工作。根据民政工作的需要,抓紧出台《海南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执法监督。把督促检查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配合民政部对《婚姻登记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收养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协调省人大有关部门、省政府督查室对《海南省养老机构管理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民政工作法规有效落实。三是继续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大民政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民政法规特别是民政惠民政策的知晓度,帮助群众依法维权。四是建立“三单”制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建立法治政府的要求,在全省民政系统推行责任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制度,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五是加强民政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地级市民政局要积极争取内设法制工作机构,县级民政局要明确1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担任法制联络员。六是加强法制教育。逐步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使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