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观察家
又逢“五一”国际劳动节。
前几天,与同事闲聊,言及如今“节”对许多人来说,几近等同于旅游、休闲,“劳动节”之意义何在?
捎带回望了一下历史: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市20多万工人,为争取实行8小时工作制而举行了一次大罢工。3年后,为纪念这次工人运动,社会主义者代表大会就将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因此,此节可以说是一个尊重劳动、向劳动者致敬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殊节日。
从更长的历史尺度看,劳动酿造生活,劳动创造财富;劳动是幸福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源泉,劳动更赋予劳动者人生的意义;劳动光荣,劳动美丽。所以,劳动者理应受到尊重,其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维护。
当然,要看到,新时代新形势下的劳动者合法权益,已经有了更新更深的内涵。
以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为例,该法规强调,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必须在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业健康检查有别于一般的健康体检,其目的是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
关键之处在于,此管理办法的施行意味着,职业健康检查已成为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体检行为,即检查结果具有判定劳动者健康损害责任的法律效力。然而,长期以来,此项检查却常常被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所忽视。这既给劳动者的健康安全带来莫大的隐患,又造成职业病纠纷和维权问题接连不断,同时也对社会稳定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
这些情况显然已经引起党和政府层面的重视与关切。中共中央、国务院4月8日印发的《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所确定的若干目标任务中,就有“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工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在“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一项中,则提出要“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安全的、卫生的、有尊严的劳动,应该也是健康的、愉悦的、有效率的劳动。对劳动场所或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要特别加以关注和防范自不待言,但通常所见之超时劳动(工作)对劳动者个人健康及工作效率或生产力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因为,我们的身体会疲劳,需要休息;同样,我们的心智资源也会耗竭,需要恢复。工作上那种不管不顾地加班加点、死打硬拼,实际上于个人于组织皆非明智之举。
早在一个世纪以前,美国“汽车大王”亨利·福特就认识到工作时长与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他为工人制订了每周40个小时的工时规定。
这不仅是出于利润方面的考虑,而且也饱含了人文主义情怀。福特进行的为期12年之久的实验结果表明: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从10个小时缩短到8个小时,将每周的工作天数从6天减少到5天,既能增加工人的总产出,又能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由此他得出一个核心观点:缩短工作时长能带来更多产出。
福特实验之后,一些学者们也做过类似的几项研究。其中一项以建筑项目为研究对象的结果显示:每周工作时间在60个小时以上,持续超过两个月时,员工由此累积形成的生产力下降,会导致完工日期拖延;而同样规模的工程团队,如果每周工作40小时,则能按时完工。就此有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总结:是余闲和宽松“消除”了低效现象。
工作是为了生活,但生活不应只是工作。如今很多人评价工作好坏,常以薪水高低、福利多少以及有无“五险一金”等来衡量。其实,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福利也很重要。前不久,深圳市闻泰公司一位清华大学计算机硕士、年仅36岁的软件项目负责人张斌因连续加班搞“封闭开发”而猝死,他留给母亲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太累了。”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又一次引发社会关注,IT业被曝“无加班不IT”,业内人士则表示“这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例!”
而“2014年全球健康工作场所大奖”得主IBM公司的做法,与上述事例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对比:该公司对健康的工作环境的要求,竟有200项之多,涉及空气质量、温度、湿度、服务器噪音情况等,真是令人咋舌。例如,仅空气质量一项内容,就要求每人每小时要保证有30立方米的新鲜空气、大楼空调系统入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距离至少为7.5米等;对办公用座椅,也要符合20多项人体功能设置,以让员工在工作时可有效地保护肩颈、腰椎不受伤害。此外,还设有心理健康项目“美丽心灵”,来帮助员工快乐工作,健康生活。
说实话,IBM公司给员工的健康福利未免过于“奢侈”,难以效仿“接盘”,但它至少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和瞻望:美好的生活靠劳动创造。劳动者是充实的、美丽的,也应该是健康的、快乐的。
快乐工作,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