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赵中建 卓泽林
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不畅,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大障碍。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也在近期透露,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在日前下发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全国人大也正在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进行修订,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法律保障。
那么,发达国家如何促进高校研究成果转化?今天,让我们走近美国的概念证明中心(Proof of Concept Centers),看看他们是怎样让高校科技成果跨越“死亡之谷”的。
成立概念证明中心提高成果商业化能力
美国的概念证明中心是一种在大学之内运行,并促进大学科研成果商业化的组织机构,通过提供种子资金、商业顾问、创业教育对成果转化活动进行个性化支持,例如开发和证明商业概念、确定合适的目标市场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等。
1998年,弗农·艾勒斯曾提出,美国联邦政府资助的基础研究与企业进行的产品开发之间存在一条“死亡之谷”。因为大学与企业的本质不同,所以大学和企业在技术发展和推销阶段信息、动机的不对称以及科学、技术和商业企业之间存在的制度距离,构成了大学研究成果走向市场的障碍。如果从20世纪80年代颁布的《拜杜法案》算起,美国已在这一领域作出了突破性进展,如成立大学科技转化办公室(TTO)、孵化器(截至2006年已成立1250个商业孵化器,其中2/3建立在大学校内)和科学园等。这些努力与举措直接促成了美国在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领先地位。
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确实比较成功,但转化率仍然较低,近75%的发明专利从来没有得以商业化,例如,2008年斯坦福大学科技许可办公室收到400项专利申请,获批的200项专利中只有100项被商业性转化。再者,大学的科技转化办公室近年来出现受人诟病的诸种弊端,譬如,资金实力和该办公室员工市场远见跟不上科研创新的步伐等。在这样的背景下,美国研究型大学开始成立概念证明中心这一新的组织模式,试图以此提高大学科研成果商业化能力,跨越“死亡之谷”。
2011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称把创建概念证明中心作为投资“i6绿色挑战计划”的主要渠道,促进清洁能源创新和经济繁荣发展。美国商务部经济发展局(EDA)也声称,概念证明中心旨在加速绿色科技的发展以增强国家竞争力,力挽美国经济复苏。同年9月,经济发展局投资1200万美元给6个大学下属的概念证明中心以应对挑战竞争,并在2012年再次给7个新成立的概念证明中心各拨款100万美元。经济发展局于2014年扩大了“i6绿色挑战计划”的投资,其中包括给已有的概念证明中心各投资50万美元,促进商业化中心关注后期研究。
跨越研发成果与产品市场化之间的空白
美国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机构不少,那么这个由美国联邦政府与私人部门、非营利机构、基金会以及大学共同支持和创建的概念证明中心,与其他刺激国家创新创业的举措或努力相比有什么不同呢?
概念证明中心主要帮助解决大学研发成果与可市场化产品之间的空白,是跨越研发活动与产品开发之间“死亡之谷”的一种新的组织模式。
2001年,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CSD)建立了冯·李比希创业中心;2002年,麻省理工学院德什潘德技术中心成立。捐资者认为这两所大学真正缺少的是为已经做好创业准备的教员建立支持机制,并加速机构之间的文化传播。通过这个公共平台,不同机构之间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同行正在进行的研究、知识产权发展和各类项目。
2008年,考夫曼基金会成员大卫·奥德里茨和克里斯汀·古布朗森首次介绍了概念证明中心的重要功能:“投资促进大学研究的溢出和商业化”。经过考察研究,他们发现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冯·李比希创业中心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德什潘德技术中心提供的创业课、种子资金颇有价值;更为重要的是,富有成功创业经验的企业家为学生指导开放技术和传授建立大学衍生公司的经验。
因此,概念证明中心主要在美国大学的科技转化办公室之下进行工作,通过加速已申请专利的科技成果进入市场,从而对科技转化办公室的工作起到补充作用。它与传统的“孵化器”不同。首先,在“孵化器”进行的研发活动通常与大学隔离开来,而概念证明中心则允许受资助的教师和学生在大学实验室研发;其次,“孵化器”通常给已有一个产品的新创企业提供种子基金或分享工作环境,而概念证明中心则会评估来自研究产品的商业价值。
截至2012年,美国大学中已建立起32个概念证明中心,所附属或合作的大学都是科研实力较强,排名名列前茅的研究型大学,例如科罗拉多大学的概念证明项目、麻省理工学院德什潘德技术创新中心、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冯·李比希创业中心、阿拉巴马大学创新和创业指导中心和马里兰大学概念证明联盟等。它们的名称虽然没有全部冠以“概念证明中心”的称谓,但均有类似的特征和共同的目标:增加校园创业的数量和多样性;改进大学衍生企业和企业家的质量;增强与当地投资者和创业家的接触,以留住大学衍生企业在本州区域发展。目前,还有6个概念证明中心在筹建过程中。
中心成为美国基础设施的“潜力股”
概念证明中心的目标是成为“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应用的中转站”,并有效促进大学衍生企业的发展。当然,各中心在这个过程中实施的服务类型各不相同,有的概念证明中心提供种子资金、咨询服务、教育计划和科技加速计划,比如加州圣地亚哥分校的冯·李比希创业中心,而有的中心只是搭建起大学和外部企业沟通的渠道,如南加州大学的斯蒂文斯创新研究所。
美国高校的32个概念证明中心平均科研经费大概有5000多万美元,启动资金来源也比较多样化,有的来自联邦资金,有的则依托大学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收入,如科罗拉多大学系统科技转移办公室概念证明项目的资金支持来自该校知识产权的商业化。该大学已经为研究和商业发展创立自己的概念证明资金。迄今为止,科罗拉多大学系统科技转移办公室概念证明项目已经支持超过110个研究项目,总资金超过1300万美元。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概念证明中心在促进大学科技成果转移到商业化领域已经取得显著成效。2011年3月,美国总统奥巴马宣称概念证明中心是国家基础设施中极具潜力的要素之一。美国商务部在其2013年发表的《创建创新与创业型大学》报告中也明确指出,在大学技术转化领域上升最快的当属概念证明中心,因为它们“提升校园创业的数量和多样性;改进校园内新公司和创业的质量;加强了与地方投资人和创业家之间的联系,以留住大学中成立的新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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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出现科技经纪人
为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浙江省教育厅日前确定了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农林大学3所高校为建立科技经纪人制度试点高校。
“作为供方的高校教师的成果缺乏市场的针对性,作为需方的企业对高校的成果又缺乏了解,再加上高校科技管理政策缺乏有效激励机制等,从而影响了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建立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旨在破解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关键问题和难点,提升高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据介绍,新设立的高校科技经纪人是一座“桥梁”,主要负责对技术转移项目进行正确的评估和论证,为企业和学校提供、传递技术转移供需信息,组织并参与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活动,对技术转移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高校科技经纪人也好比“润滑剂”,游走在市场和高校之间,肩负着洽谈、对接、融资等过程中的参谋、协调和监督作用,帮助解决纠纷。
浙江3所试点高校目前正着手制订相关实施细则,组建专职科技经纪人队伍。浙农大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陈小华介绍道:“从去年开始,学校先后组织了10名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初步建成由多名专职人员组成的科技经纪人队伍。”为做好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校科技经纪人制度的实施,该校已出台了鼓励和扶持创业、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助力学校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