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志强)近日,《贵州省专利条例》通过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为加强贵州省专利工作,该《条例》明确了全省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在专利保护方面的职责。
《条例》加大了专利保护力度。明确规定对假冒专利、继续侵犯同一专利权、协助侵犯专利权、协助假冒专利、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擅自转移毁损查封扣押财物、违法从事专利服务、专利中介违法执业等专利违法行为,均由县级以上专利管理部门负责查处。从而明确了全省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在专利保护方面的职责,为各地建立健全专利保护工作体系、加强专利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除此之外,《条例》还将从三个方面强化全省的专利工作。一是加强政府对专利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专利工作体系,保障专利事业发展经费,促进专利事业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专利创造、运用激励机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从设立专利专项资金、设立贵州省专利奖、将专利纳入职称评定、落实职务发明奖励报酬、鼓励专利金融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专利激励机制,促进专利创造和运用;三是深化政府的专利服务和管理职能,《条例》从建立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科技项目专利管理、建立重大经济活动专利评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加强专利服务机构监管、建立科学的专利统计和考核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强化了政府的专利服务和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