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典型奖励类众筹平台项目数、实际支持人数对比情况 |
京东股权众筹是否激发了大家的创业梦想?即使没有时间、经历,也可以拿出一些钱来做股东?事实真的有这么美好吗?“几千元投资当老板,月月拿分红。”这样看上去很美的宣传口号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真有这种好事?股权众筹也在经历了混乱之后,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期。
而在火热的市场下,风险控制,项目定价和退出机制,仍是股权众筹不可回避的问题。
风险:如何控制
股权众筹分为面向合格投资者的私募(非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和面向普通大众投资者的公募(公开发行方式)股权众筹。从国外的实践看,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投资者准入和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要求,是私募市场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惯常做法。因此,在参与规则中也设置了一定的投资者门槛,也是保护投资人权益的方式。
除去类似于团购、提前订货的“集体订单”形式的众筹不表,人们关注更多的还是“股权众筹”这种模式。在这个类目下,大家关注的比较多的是天使汇和大家投两个股权众筹平台。“但这两种方式也带来了一个问题,既然是合伙制,就很容易触动非法集资这根红线,这是我们未来要考虑的监管问题,怎样把握住底限。”对此,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处长伍旭川这样说。
“众筹还有一个私募的特征,我想,是不是可以借鉴一下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方法,或参照国外同行的做法,他们有很好的相对透明的信息披露和发行方面的要求。”伍旭川介绍,可以考虑把这些方面结合在一起,探索出适合众筹的监管方法,以便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
为了防范风险,确定投资人的准入门槛是一种方法。去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起草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就股权众筹监管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界定。随后,可能是市场反应对投资人要求过高,又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降低了投资者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要求,从不低于100万元降至不低于10万元;金融资产方面,从不低于300万元降至不低于1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个人)——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规定为50万元;取消了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要求(单位)。
监管部门对于这部办法怎样评价?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二部副主任王晓慧则表示,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研究起草的自律规则是专门针对私募股权众筹平台的自律管理规则。从境内外的监管实践看,合格投资者制度是私募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对投资者准入和投资者适当性进行要求,是私募市场管理的通用理念和惯常做法。在协会正在研究起草的规则中也设置了一定的投资者门槛。这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规范、引导和推动私募股权众筹行业健康发展。
定价:谁说了算
普通投资人感兴趣的众筹,机构怎么说,他们会买账吗?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三板研究院院长程晓明表示,众筹不能解决定价问题。“众筹能不能解决问题?股权融资的问题根本是定价问题,怎么解决定价问题?交易。”
要给公司市场的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融资价格。为什么上来讨论融资,都是基于实际的交易价格打八九折。虽然公司没有上市,但是为什么大家还要买,是因为大家预计公司上市以后会比发行价格高。众筹不管是私募、公募,说到底是一级市场的问题。可是没有二级市场的支撑,是不会有一级市场的。众筹要通过交易定价问题。
“众筹解决不了定价问题,比如众筹搭建一个平台来投资企业,问题是用多少钱来投资?”在程晓明看来,快速发展资本市场仍是重点问题。“如果我们的注册制不解决上市节奏的问题,每年还是控制一两百家,我觉得注册制的效果会大打折扣,某种意义上,这样的注册制解决不了重要问题。股权融资基本上解决的都是制度上的问题,如果企业上市没那么困难重重,那么企业肯定都跑到证券市场来了。”
退出:还很难说
无论是怎样的投资模式,能否赚到钱都是最终的衡量指标。而股权众筹,在面对众多或许并不那么“专业”的投资人时,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中山证券信用交易总部总经理刘波则表示:“股权众筹平台的核心主要有两个,一是风控,二是要设计退出机制,没有退出机制。”在股权众筹的门槛上,现在固定的门槛可能有点儿过高,我建议既然为了防范风险,可以让每笔投资的金额不超过个人金融资产的三分之一,或者不超过总资产的二分之一,或者不超过年收入的几分之一,这样可以分散风险。
刘波建议,在股权众筹方面设立一个完整的退出机制,一个业务要想形成闭环,从开始投资到中间的风控管理,到最后的成功退出,是要靠一个完整的机制来实现的。要对股权众筹设计一个完整的退出机制,可以考虑在一个平台上允许有限制地小范围地做一些转让。
2014年国内众筹监管动态发展汇总
时间 | 事件主体 | 事件概述 | 事件详情 |
2014—3—20 | 中国人民银行 | 众筹归证监会监管,下一步针对众筹将出台更明确地细则 | 3月19、20日两天,央行连续组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CEO、高管与互联网金融行业专家对即将出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进行座谈讨论。 |
2014—5—15 | 证监会 | 在一线城市调研,为6月可能公布的股权众筹管理办法做准备 | 证监会组织座谈会,向各众筹企业询问行业发展中遭遇挑战,对未来可能给股权众筹划定红线。此次依然在“股东人数限定在200人之内、非公开发展”范围内讨论。 |
2014—5—26 | 证监会 | 证监会近期将会发布关于股权众筹正式的法规、法令 | 证监会在调研中透露,下一步将股权众筹正式纳入到证监会监管的范围之内,股权众筹可能会存在准入门槛,并且对融资金额设置上限,将股权众筹与VC、PE区隔开来,定位更加草根化。 |
2014—6—6 | 证监会 | 国内首份规范众筹行业发展的融资管理办法即将于本月出台 | 管理办法将划清众筹和非法集资的界限,对众筹给予明确的定义,此外,新政出台将对文化众筹模式产生一定冲击,文化产品众筹发展将进入缓冲期。 |
2014—6—29 | 证监会 | 众筹细则将推迟至年底出台 | 证监会对于股权众筹的发展方向给予了积极的定义,股权众筹监管细则或将延迟至年底出台。 |
2014—11—20 | 2014世界互联网大会 |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 央行正在牵头制定关于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久就会正式颁布。据知情人士透露,各部委职能将划分为:央行负责第三方支付清算和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监管;银监会负责P2P行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众筹模式的监管。 |
2014—11—27 | 证券业协会、证监会 | 股权众筹监管办法已形成初稿,将适时出台 |
中证协目前已开始着手研究筹建股权众筹专业委员会,并将在股权众筹监管办法的基础上,出台包括股权众筹备案管理办法、业务指引在内的配套规则。由央行牵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在制定过程中,将在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