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迎来大修。
国务院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本次修法着重解决两方面问题:科研组织实施与市场需求的结合还不够紧密;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考核评价体系存在着重理论成果、轻成果运用的现象。
该法修正案草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经过初次审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何让科技成果转化不再“欲迎还拒”“欲说还休”,再度成了两会上科教界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
难以转化的科研成果
一个被普遍引用的数字是,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国家创新指数报告2013》的统计数据,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
从科技投入看,砸的钱并不少。新世纪以来中国科研投入快速增加,2013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1.2万亿元。不过,真正能“赚钱”的却不多。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姚建民两会期间指出,科技成果转化也不能一概而论。一些基础研究的理论性成果,其成果的表现形式就是论文,涉及成果转化的,主要是技术类成果。
对这些技术类成果来说,如果它们无法用于实际生活,那就只能在科研院校的抽屉里睡大觉,时间久了,过时了,之前的投入也都打了水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就谈到,要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院长、上海科技大学党委书记朱志远解释说,“孤岛”上的科技生态呈一个自我循环的封闭体系。虽然在关键点有一些突破性的科技成果,但光靠岛上的人输送,还不足以承载。
全国人大代表、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代表的话也反映了这种“孤岛现象”:“目前,科技人员的学术圈有一定的固化倾向。科研项目从建议、立项、研发到成果验收,缺乏社会第三方的参与。社会对科技界的期待和评价,科技界自身关注不够。科研人员做什么项目、这个项目对现实有何作用、成果能否转化,缺乏社会评价,大都是科技界自己在评价。”
难以激起的转化热情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教授罗永章委员讲了他的亲身经历。
2008年,他创建了抗肿瘤蛋白质药物国家工程实验室,该实验室的任务就是开展转化医学研究。“这个任务非常艰巨,工作量巨大,需要一个团队通力协作才可能实现。”即便是以转化为目标,团队里的科研人员也难以一门心思扑在转化上——为了达到所在岗位考核和职称评定的要求,必须发表足够的学术论文,但是真正的核心技术不但不能发表文章,申请专利有时都不行。所以,搞转化的科研人员,为了适应现行的科研体系评价标准,不得不再额外揽活,跑项目,发文章。
罗永章感慨,重基础、轻转化的陈旧观念还深藏于政府决策部门和科研机构等各个层面,直接导致了资源配置不合理和缺乏对转化研究成果进行客观考核评价的体系。“对于一个科研工作者来说,基础研究成果、也就是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永远都是晋级、提职称真正的着力点。年轻的学者要评奖、晋职称,就必须一心扑在基础研究上,因为转化研究的成果在评价时通常不算数。”
如何让转化研究成果也算数?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修正案(草案)》中,对这一问题也有专门涉及。增补的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就明确指出,要“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评价、科研资金支持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之一”,并“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定、岗位管理、考核评价制度,完善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这一点修正案注意到了。不过姚建民觉得,有些地方,草案改得还不够“彻底”,比如科技成果转化中最关键的权益分配问题。
草案中规定,对完成科技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给予不低于转让收入的20%作为“奖励”,但这一比例和以前相比变化不大。“我认为,成果发明人或完成人依法享
有成果转化权益和分配权,而不是单位给予的‘奖励’,他们的权益分割比例应不低于60%,且第一发明人或第一完成人的权益分配比例应不少于发明人或完成人利益权益的60%。成果交易所得在个人、国家、单位之间的合理分割比例为6∶2∶2较合适。”姚建民关注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多年,他表示,科技成果的奖励比例低,对科研人员的激励和驱动就不够。
难以顺利运转起来的转化链条
全国政协委员、华中科技大学校长丁烈云把创新分为4个阶段,基础研究,完成论文—试验开发,形成专利—工程化,生产样机—产业化,形成产品。头两个阶段可在学校完成,但进入样机制造和产业化阶段时,大部分学校实力不足。
那么,没有合适的企业来接棒创新的下一步,是因为科研院校太过“高冷”么?丁烈云指出,一些有需求、有实力、有技术的企业,往往不愿意只为成功的“可能性”买单。从论文、专利到样机、产业化生产的环节没有打通,科技成果也就难以走进工厂。
科技成果转化,可能成功,皆大欢喜;也可能失败,之前的投入都竹篮打水。越是创新的成果,转化的风险就越高。这个风险,谁来担?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技术评估转移与服务中心主任杨帆和丁烈云给出了相似的建议:要建立学校、风投和企业协同创新的机制,共担成果转化的风险,共享产品上市的收益,实现科技与经济的对接。杨帆表示,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建立风险共担的立项评估机制,二是实施对商业模式等的分类评价过程管理,三是实行基于信用的项目管控机制。总之,风险共担,要贯穿科研项目从起步到“孵化”的全过程,技术与应用贴合,技术与资本融合,技术与市场结合。
朱志远也看到了转化链条的脱节。他接受采访时坦言,创新是要烧钱的。要把科研的“孤岛”打通,就需要成系统的科技金融。“我们带有国有属性的风险投资,大多缺乏长远的观念和布局,缺少真正意义上的风险投资意识。往往年初投下去,年底就要见收益。”第一年投5个项目,第二年一看,呀,没收益!账上数字难看,负责人也就“压力山大”。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却少有人敢担风险等到“冰冻三尺”的那天。至于民间投资,朱志远觉得也有问题:“很多企业家很乐意投项目,可因为缺乏专业团队和科技中介服务,影响其投资意愿。”
朱志远希望,能有成熟的科技中介服务团队,为科技成果走出孤岛搭桥。“他懂得这个行当的价值在哪里,能够发现技术缺陷,可以把不同领域的项目拉拢在一起,他的角色就是‘架桥’的人。而这个领域的人才是我们欠缺的。”
科技成果转化,路漫漫其修远兮。不过至少,修法的脚步已经踏响。《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全国人大的官方网站上征求意见,这一过程将持续到4月1日。从网站上可以看到,截至发稿,该修正案“收获”了130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