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1日,国务院就《科技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给予批复,同意支持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同意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批复要求,充分发挥天津创新资源集聚和开发开放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努力把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开放创新示范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批复精神,天津市政府召开了常务会专门研究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今年1月5日,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政府发布1号文件,提出加快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若干意见。1月15日,天津市政府正式推出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提出到2020年,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力争形成“一区多园”的创新发展格局,成为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端新兴产业发达、创新和服务体系完善、高水平创新人才聚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良、创新生态环境优化、富有创新发展活力的创新型园区,成为创新主体集聚区、产业发展先导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开放创新示范区。
2月26日,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挂牌。从此,建设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大幕正式拉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