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8日 星期日
改革提速了,但是还不够,“市长代表”痛批:
一个项目81个审批耗费一年,太慢了
本报记者 王延斌

    ■两会话题 

    “现在,即使经过改革,一个工程最多还需81个审批环节。即使一切顺利,这场长途跋涉也得需要半年甚至一年,实在太慢了。”温州市市长陈金彪代表在调查中发现,地方发展中“审批”难题依然存在。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调动各方积极性、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途径。一年多来,中央政府已取消和下放6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一些省份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甚至超过六成。但陈金彪发现,“攻坚任务仍然繁重,特别是对前置审批的改革目前涉及不深,审批中介服务不成熟,管理失范问题仍然突出”。

    陈金彪分析,第一个是前置审批环节过多,“一项大的审批包含许多小审批,像住建部门的施工许可证,需要的前期手续多达8项,安检手续要15项,还有5项消防审核意见。把方方面面的情况加起来,一个工程的许可证最多可达81项前置审批”,“对审批部门来讲,可能只需要81个材料齐全,2到3天便可审批。但对申请人来说,办理完可能要半年甚至一年,实在太慢了。”

    这个问题得到了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代表的认同,“现在,影响企业发展的一大因素还是审批过多,要想投资可能审批都要半年到一年,有的一年都批不下来,前置审批太多,经济怎么能搞活”?

    陈金彪认为,第二个问题是前置审批权设定不规范。目前,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前置审批没有明确规定,这可能会造成部门自行扩权。比如环境保护法规定,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要进行保护方案报批,环保部门的文件就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扩展为全部区域。该管的不该管的都要管。

    在陈金彪看来,第三个问题就是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有待加强。“目前,审批中介服务乱已经成为影响前置审批提速的最大因素。”陈金彪认为,由于利益输送的多元化,造成了审批中介服务的内容不断增加,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通常会涉及29大类、50多个中介项目,几乎每一项前置审批都伴随中介机构,“一些审批的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主管部门的利益捆绑在一起,造成了垄断或者是半垄断,社会上称这些中介机构为‘二政府’或‘红顶中介’,也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对于陈金彪的这种看法,宗庆后深有体会,“有的审批附带第三方认证,还是审批部门指定的中介机构。这里面花费不菲,给企业造成很大负担,还拖延了投资时间”。

    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和相关部委采取了许多措施,“比如说,国务院两次调整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转为后置的就有113项,国家发改委和中编办也联合发文,取消资金信用证明等18项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这些为建设项目审批的提速、提效迈出一大步。”但陈金彪表示,“这些还不够。”

    为了让“一个工程81个审批环节”的情况不再出现,陈金彪认为,审批的前置条件要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制定行政许可法的实施细则,减少设定前置审批的自由裁量权;开展现有审批前置条件的清理规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先进行清理予以取消,不能随意给企业增加负担;对确实不能取消的前置审批,可以采取放权或者是合并,确实减少审批的层级。

    “积极推进中介机构改革,打破中介垄断引入适度竞争机制。”对于这一条,陈金彪希望,“国家出台中介机构管理条例,明确中介机构跨区服务的备案为告知性备案,不得作为承接业务的前置条件,也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推行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下放中介机构的审批权,确保地方有足够中介机构参与招标的竞争”。(科技日报北京3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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