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创新更多地要依赖于经济体制改革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而让市场产生对科技创新的拉力和推力。在新常态下,政府应更多地从宏观层面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而不是干预微观主体的创新活动,特别是要加强面向知识产权的创新管理。
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最重要的驱动力。目前,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仍在形成过程之中。加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不仅能够促进科技创新,而且能够在国际谈判中争取到更多的话语权。
一项科技活动的产出,除人才培养、创新条件改善、管理制度形成之外,最重要的创新成果就是知识产权,或者说都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来体现。因此,应当面向知识产权加强创新活动的管理。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第一,总体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数量多、增长快,但是质量有待提高。第二,知识产权制度不完善,保护水平差。第三,知识产权的社会认知程度低。很多行政执法者对知识产权并不了解。第四,国家科技创新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有待加强。
建立面向知识产权的国家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用知识产权管理代替科技成果管理。在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下,建立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第二,建立国家科技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立项的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第三,研究制定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标准,引导高质量的创新产出。第四,促进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产业化。第五,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环境,提高保护水平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