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对外公布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成果。森林所蕴含的巨大价值让人们震惊。那么,森林资源核算指标选取的依据是什么?这些指标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又有着怎样的关系?对国家政策有何影响?对此,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研究项目总负责人江泽慧做了相关解读。
科学认识
“过去,公众对森林价值的认识,基本停留在提供木材资源等朴素的感性认识上,对森林具有什么样的生态效益、这种效益到底价值几何,它与个人、社会又有何关系等,均没有明确的认识。”江泽慧说,森林资源核算的目的,就是对森林的功能和价值有一个科学、客观、量化的认识,让人们明确看到森林在生态、文化、美学、休闲等诸多服务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从而牢固树立起生态保护意识,自觉把森林当做财富加以保护和可持续地利用。
同时,开展森林资源核算,还是量化森林资源资产和生态服务质量、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而开展森林资源核算,不仅可以有效地反映森林资源资产的存量和变动情况,也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奠定基础,可以说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两项考虑
众所周知,森林具有多种功能、多种效益。在提供生态服务上,种类多样、核算复杂。该如何科学评价这些服务功能和效益,一直是世界各国学者研究的重要内容。但截止到目前,在国内外都还没有形成一套完善、权威的方法体系。
江泽慧称,该研究项目核算指标的选取其实是在借鉴美国、日本、联合国等较为先进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主要考虑两个方面:一是基于林业行业标准。通过十多年的研究探索,国家林业局于2008年发布了行业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确定了8类14个主要服务指标的评估方法。二是立于目前研究与计量基础。综合了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依据目前科学研究水平、技术手段和数据的可获得性选择的。
同时,还结合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国家森林资源清查现状,重点核算了森林资源存量中的林地林木资源和森林产出中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
江泽慧介绍,在林地林木资源核算中,将森林资源资产分为培育资产和非培育资产。培育资产指人工培育为主的森林资产,包括人工林、苗圃、四旁树等。非培育资产指非人工培育为主的森林资产,即天然林。
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核算中,按照森林生态系统当期提供的服务流量进行核算,选择了森林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大气环境、森林防护、森林游憩等7类13项服务指标。
“这些指标反映的仅是森林生态系统所提供的主要服务,还有很多服务功能。”江泽慧举例说,森林的防护功能,不仅仅体现在农田防护和防风固沙方面,对农田、房屋、道路、动物栖息地等,也有重要的保护作用。另外,还净化大气环境、降低噪音、滞雾霾等。“这些功能都是真实存在的,并惠益人类,但由于监测、计量方法、基础数据、技术手段等限制,现在还无法进行准确评估。”
江泽慧相信,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提高、评估技术的不断进步,评估的内容、指标也将不断充实和丰富。
绿色财富
作为“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森林提供了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等主要生态服务,在改善生态环境、防灾减灾、提升人居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显著的正效益。
江泽慧强调,这次核算的结果显示,森林蕴育着巨大的自然财富,除了为绿色发展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外,也提供了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保护和发展生产力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还提出了中国森林资源核算的理论框架,在国内外该领域都具有明显的先进性、适用性,为完善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了重要参考。
据了解,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我国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提供的主要生态服务价值达12.68万亿元,相当于森林每年为每位国民提供了0.94万元的生态服务。全国林地林木资产总价值为21.29万亿元,如果按照2012年末全国人口13.54亿人计算,相当于我国国民人均拥有森林财富1.57万元,5年增长了38.9%。
尽管林地林木资产稳步增长,但森林资源消耗形势依然严峻,我国缺林少绿的总体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局部地区征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滥采滥伐林木等问题依然突出。
江泽慧建议,国家林业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先行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工作,完善并推行生态问责制度,通过森林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鞭策各级领导干部践行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同时,建立健全森林资源及服务的市场价格体系,完善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使森林资源真正成为林农的绿色财富,让林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此外,完善林地征占用补偿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制度,从而调动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