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付丽丽
历史会记下这一刻。
2015年1月29日,中国钓鱼台国宾馆,中国以色列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这里召开。
会后,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与以色列外交部长利伯曼共同签署了《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简称《行动计划》)。自此,中以创新合作将踏上新的征程。
以色列是欧美公认的“第二硅谷”,国家虽小,但却是创新强国,其国家研发投入占GDP的4.5%,长期位居世界第一,全球创新排名第3位。
“以虽然国土狭小、资源贫乏、周边环境堪虞,但其依靠科技立国、兴国、强国的独特经验和做法十分难得。相信与其合作,必将为我国的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一位与会人员表示。
中以科技合作源远流长
2014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访问了以色列,并与以色列内塔尼亚胡总理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关于成立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的备忘录》。
双方约定,中以创新合作联合委员会将研究确定两国研发与创新、教育等领域合作重大方向和重点项目;积极探索新的合作模式,解决以上合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回顾与评估两国以上合作,并制定三年一度的行动计划等。
事实上,中以两国科技创新合作源远流长。“以色列与中国的务实合作枝繁叶茂。在两国友好合作的双边关系中,富有成效的科技创新合作一直是一个重点,也是一个亮点。”科技部部长万钢表示。
1992年中以建交。1993年2月,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以色列国政府科技合作协定》,正式开启了中以科技合作的序幕。20多年来,中以科技合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一般交流到实质合作,从单项领域到多领域的全面开花,从科学研究到产业研发合作并举,可谓硕果累累。
科学研究方面,1995年,中国科技部与以色列科技与空间部共同设立“中以科学与战略研究开发基金”。目前,双方在新材料、生物工程、水处理、清洁与可再生能源等领域共同支持了7批共41个项目,中方共计资助经费近400万美元。
产业技术合作方面。中以两国政府于2010年签订技术创新合作协定,在此框架下,联合资助了10个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联合研发项目。此外,充分利用北京、江苏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以色列创新大会等平台,组织了几十场中以企业创新合作对接洽谈和路演。超过2000家中以企业参与,成效显著。
继续加强前沿性原创性联合研究
20多年来,中以科技合作取得了辉煌成就,也为未来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3年,以内塔尼亚胡总理访华。在与中方领导人会晤时表示,以方愿意动员商界、科技界人士把“方向盘”转向中国,把以色列建设成为中国的研发实验室。
有人说,以色列是“英雄”,但是它要有“用武之地”。它已经认识到,中国是一块重要的“用武之地”,因为中国有市场、有资源、有潜力,还有人才。此次《行动计划》的签订,必将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天地。
按照《行动计划》约定,双方将继续加强重大战略优先方向前沿性、原创性联合研究,确定了脑科学、土壤和水资源、纳米技术、3D打印、生物医药、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农业科技、先进生物成像技术、信息化教育技术(E-Learning)、计算机科学、服务于老年人的创新科技、智慧城市和可持续发展等12个优先合作领域。
双方明确,支持两国研究机构共建联合实验室和联合研究中心,构建长期、稳定、深入的合作关系。根据现有基础,近期考虑共建的联合研究中心包括:清华大学—特拉维夫大学交叉创新中心、脑科学联合研究中心、3D科技联合研究中心等。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双边联合研究计划资助力度,启动联合研究旗舰项目,支持两国机构产学研联合,围绕重大关键问题开展联合研究。将农业科技联合研究计划变更为年度计划,在未来5年内每年联合资助10个联合研究项目。
以企业为主体 广泛推动创新合作
经过多年的培育,中以创新合作已进入“加速期”,中以科技企业的合作热情与合作需求快速增长。“平台”“服务”成为“加速期”的关键词。如何帮助两国科技企业增进了解,形成合作,打造中以创新共同体,共同开拓全球创新市场,成为中以科技创新合作能否突飞猛进的关键。
此次会议上,中国科技部与以国经济部签署了《中以创新合作中心的联合声明》,双方决定共建中以创新合作中心。旨在构建更加完善的企业创新合作信息共享网络,建立中以企业创新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双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为企业创新合作中遇到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供有效帮助。
双方还表示,将充分利用好北京技术转移大会、江苏技术转移大会、中国国际医疗器械博览会、亚洲移动通信博览会和以色列水科技博览会、生物医药大会等平台,组织中以企业创新合作对接与交流。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大产业技术联合研发资助力度,每年联合资助研发项目扩大到50个。未来还将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双方在医疗器械、通讯、水科技、清洁能源、3D打印等领域的高技术贸易,鼓励企业设立联合研发中心。
以创新园为试点 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大平台
此次会议,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刘延东副总理和利伯曼部长共同为“中以常州创新园”揭牌。
这也是此前双方约定的结果。将“中以常州创新园”作为两国的试点,条件成熟时启动其他专业特色明确的中以创新园的建设。依托中国的高新区建设若干中以创新园,创建有利于以色列创新成果落地产业化和规模化、以色列企业来华创新发展的环境和条件。
另外,为推动两国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双方同意搭建相关平台。以色列接受中方的邀请,将作为“2015浦江创新论坛”的主宾国。未来3年,将联合组织召开生命科学大会、脑科学研讨会以及其他重点优先领域研讨活动,邀请以色列和全球犹太裔诺奖获得者参加。
“科技人员,特别是青年科技人员的交流和培训是两国创新合作的基础,加强两国在该领域的合作,有利于不断释放两国创新合作的潜力。”万钢在发言时说。
为此,双方确定,支持两国科技人员通过互访、举办专题研讨会、青年科学家夏令营等加强交流。以色列国际合作中心将为中方提供农业科技、教育创新、创新创业、公共健康等方面的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联合委员会的要求,切实落实《中以创新合作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深入研究、密切沟通,将创新合作打造成两国关系的战略支撑。”万钢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