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马波 通讯员吕金平)云南省出台了《关于药品批发企业代储代配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标志着从今年起,凡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可以将药品交给取得代储代配物流资格的企业进行储存,不在需要设立药品仓库。此举将降低一些中小企业的成本,促进大企业开展更好的服务工作,降低了省食药监局的执法成本。
推行“代储代配”服务,来自于市场需求。目前,新修订的药品GSP实施提升了药品经营企业仓储管理、运输管理的要求,一些中小企业药品批发为规避仓库、运输的投入,主动寻求与第三方有资质条件的合作,而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也要求药品经销商提高药品储运的管理控制能力,增加过程管理的信息透明度。这些都在客观上为药品的代储代配业务提出了市场需求。
据介绍,与过去传统的药品流通方式相比,药品代储代配具有明显的优点。首先是加速了药品的流动性。过去药品的物流形式基本存在于企业内部,从制药企业到医疗机构会消耗大量的时间,而采用代储代配则整合了药品生产以及流通企业的物流渠道,有利于缩短药品由生产环节转移到消费环节的时间,从而提高商品的流动性。
其次,药品代储代配将原来多层、分散乃至杂乱的药品批发商进行整合,改为以中心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群,形成规模化经营优势。从而改变过去物流系统混乱无序,效率低下的状况,从而降低药品的流通成本。
据悉,从2011年起,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开展了药品代储代配试点工作,从试点的情况来看,药品的代储代配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与此同时药品质量的在库养护情况也非常好。同时有利于整合资源,稳步推进云南药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