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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央赋予北京的新定位,也是新时期“科技北京”的建设发展目标。近年来,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下称北京市科委)纪检组监察处以深化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切实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持聚焦主业,谋求有为监督,通过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推动打造首都地区“高精尖”产业集群、生态建设示范城和培养科技创新引领者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努力为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助推加力。
一、有为监督是不断深化对“三转”思想认识的必然选择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三转”是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党中央和中央纪委明确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和工作者,只有首先深化对“三转”的思想认识,才能自觉摒弃旧的思维定势和工作方式,以崭新的工作姿态投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对此,我们通过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三个层面深化了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三转”是形势所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鉴于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中央纪委作出推进“三转”的重要决策部署,就是为了适应“当前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的形势和任务需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中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责主业上来,更加科学有效地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通过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应有作用。二是充分认识“三转”是职责所在。一方面,必须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坚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在强化尽责意识中勇于承担起监督执纪之责,切实解决过去纪检监察工作中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必须深刻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切实摆正自身位置,找准自身角色,集中精力干好主业。这既是纪检监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治理腐败的必然选择,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时代要求。三是充分认识“三转”是改革所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专门就深化党的纪律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目的是解决以往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推进“三转”,本身就是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切实摒弃陈旧的思想观念,不断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从而促使监督职责进一步凸显,履行监督职责能力进一步提升,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问责的主业。
二、有为监督必须在牢牢把握“三转”的科学内涵中主动作为
我们感到,在坚持聚焦主业中谋求有为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三转”的根本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是有为监督的根本前提。一是赢得支持,迅速回归本职。在今年初的委党组会上,驻委纪检组长根据中央纪委的明确要求,向委党组说明情况,主动辞去过去长期分管的多项“兼职”,凝神聚力抓主业。二是工作坚持科学组织,统筹协调。针对组内人员情况实际,科学调配力量,明确工作分工,尽力让每个同志发挥专长,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在搞好内外协调的同时,综合运用纪律检查、效能监察等手段,加强对全委“三重一大”等事项的监督落实,以及对案件查办、重要信访件核查等工作的人员调配和节点把控,使全组工作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中得到有效落实和推进。
(二)推进制度创新是有为监督的坚强基石。实践中,我们坚持以建立完善与廉洁自律密切相关的重要科技管理制度为重点,针对北京市科委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进行制度纠偏,堵塞漏洞,对陈旧的97件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废止42件、修订9件。在此基础上,配合职能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下工夫编织制度的笼子,先后修订完善了《市科委信访工作办理规程》《驻委纪检组查办案件规范化工作流程》等10个标准化工作模块和《市科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市科委科技计划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市科委选拔任用干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市科委纪检监察约谈制度》《驻委纪检组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驻委纪检组讲学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同时,纪检组积极协助委党组制订和完善《市科委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市科委贯彻落实<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实施办法》《市科委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市科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工作制度》《市科委科技计划行政监察与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市科委领导干部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报备制度》《市科委“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不断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仅规范提升了业务工作质量,而且强化了全委两级领导班子和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成为推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一个个“助推器”。
(三)善用科技手段是有为监督的有力支撑。转变执纪监督方式,既是“三转”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反腐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对此,我们在积极探索有为监督实现途径过程中,注重科技手段尤其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坚持科学谋划,搞好顶层设计,扎实推进全委系统以廉政风险信息化综合防控平台为核心的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在坚持边建边用中努力让科技手段为执纪监督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围绕科委主流业务的电子监察工作,编制好各级领导及各类工作人员的确权目录,明确建设需求;二是对电子监察平台原有的4个子系统——“北京科技项目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科技专家数据库平台”“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网络工作平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审报系统”进行功能整合,不仅提高了这些子系统的规范化运用水平,还使在建的廉政风险信息化综合防控平台系统功能开发设计切合全委廉政风险防控实际;三是将科技管理工作中易滋生权力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全部纳入监察监控范围,设定权限,规避风险,既具有随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统计分析、信息服务等功能,又便于纪检监察部门能及时、同步、全程监督事项的办理过程,建成后将实现对全委系统主要业务领域的全覆盖。这其中,“北京科技项目网络视频评审及答辩系统”,经重新整合后实现了科技项目评审“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的全过程留痕管理。该系统在不断完善中先后完成了首都地区国家级科技项目申报评审及“新技新星”、“百名科技领军人才”网络答辩评审4500余场次,没有发生举报投诉问题,对于推进全市科技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优化项目评审环境,完善项目评审监督机制,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是有为监督的坚强保障。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业务过硬、秉公执法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转作风”的目标要求和努力方向。对此,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一是对自身队伍启动“强素质工程”:建立了每周一次的讲学制度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通过领导督学、集体研学、个人自学和业务讲学等措施,形成学理论政策、学党纪法规、学本职业务、交流心得的浓厚氛围;通过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提升每个同志的实战能力,争当快办快结的办案能手。二是协调委党组调整了由机关和直属单位38名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组成的党风廉政工作联络员队伍,并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参与相关工作等措施,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激发他们的工作热忱,既为委党组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又为我们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充当了“信息员”、“好帮手”。三是依托市各区县科委,将各区县科委纪检组长或专职纪检干部纳入全市科技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队伍网络,通过加强纵向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既增强我们与各区县科委纪检监察工作的纵向互动,又盘活全市科技管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人才资源。
三、有为监督是提升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品牌和抓手
实践使我们认识到,坚持有为监督,既是提升新形势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能力的需要,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现实要求。对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来说,必须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强化派驻意识、尽责意识、担当意识中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一)实现有为监督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注重处理好主责与专责的关系。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锁定监督职能,切实厘清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自身的监督责任。在积极配合委党组认真履行主责的同时,利用参加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等时机,加强对委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情况和决策过程的监督;通过采取对重大专项优先督、计划落实日常督等新的监督方式,对职能部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执行结果的有效性和操作过程的廉洁性进行监督,实现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再监督,做到既不大包大揽,又不越位缺位,使自身真正回归职能本位,切实从“过程参与”转变为“更高层次监督”。二是自觉处理好组织协调与牵头主抓的关系。在畅通与委党政“一把手”情况沟通的同时,注重加强与机关职能处室的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坚决把不该管的交给主责部门;同时,采取牵头抓、协调抓、督办抓等方式,对牵头的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对职能部门主抓的工作,坚持监督到位,把工作的切入点转变到对全委系统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监管职能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切实扭转过去“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局面。三是正确处理好正人与正己的关系。坚持要求纪检组人员牢固树立“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必须先正己”的理念,在廉洁自律方面率先垂范,以确保“正人”时有底气、腰杆直,产生铁面无私的威慑力和风清气正的公信力。
(二)实现有为监督必须扭住重点不放松。执纪监督工作牵涉面广,任务繁重,必须抓住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才能事半功倍。对此,我们一是紧盯作风建设不放松。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同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市里颁发的有关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编印成册,发给每一个党员干部和职工学习和参照执行。二是紧盯重点工作不放松。切实转变工作重心,改变监督方式,坚决从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同时注重完善“再监督”、“再检查”的方式,变“一线参与”为“监督推动”:紧盯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审报、科技奖励评审、自然科学基金审报评审、市级科研重点实验室评审、人事任免等重点工作,由以往“参与式”的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的主动监督,坚持聚焦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直奔一线和问题,把监督的重点放在主管部门的履职上,在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和监督者的监督中履行再监督职责。三是紧盯筑牢自律防线不放松。配合机关党委不断建立完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利用委党组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党员干部轮训等时机,邀请中央纪委和市纪委有关领导介绍反腐倡廉形势,解读“廉政新规”;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促进自律与他律共振,营造廉政为荣、贪腐为耻的从政氛围;利用内部网络和办公楼道闭路电视,滚动播放“廉政漫画”,不断释放廉政文化的正能量;完善干部谈话提醒制度,对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群众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诫免谈话,促使党员干部思想上警钟常鸣。四是紧盯查办案件不放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认真对待每一件信访件,按上级要求切实做到件件有初核、事事有反馈。对有价值的信访件,坚持一查到底,直至水落石出。
(三)实现有为监督必须严字当头不动摇。独立开展案件查办工作,是提升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上水平的主要抓手。我们首先强化严格监督。配合委党组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以督促学习和及时提醒做好同级监督,在强化对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一把手”行使权力监督的同时,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采取监察建议、监察决定等法定手段,通过监督事达到监督人的目的,确保监督实效。其次坚持严肃执纪,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通过建立健全办案分工协作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力量,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干部监督和违纪违规的惩处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做到抓早抓小、及时处理。再次严厉问责。依托《市科委贯彻落实<北京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的实施办法》,健全问责机制,完善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加大对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提升执纪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首都科技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