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专论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强调,要抓紧出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和部署,研究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形成几个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间的旗舰合作项目。恰逢建区2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新加坡总统时强调,双方要深化苏州工业园区等旗舰项目合作。为了继续发挥园区中新合作优势,为中新合作注入新内容,建议率先部署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创新改革试验,吸引国际国内高端创新要素集聚,探索更具活力的创新模式,打造完整的国际化创新体系,对内引领国内创新,对外参与全球创新竞争,将园区建设成为全国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和样板,使园区成为以高端制造业为支撑、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更好地引领全国开发区产业升级转型和创新发展。
率先开展创新改革试验意义重大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全球科技创新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高科技产业园区作为各国的创新前沿和核心区域,其创新水平是决定各国创新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在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国家战略需要,选择一些高科技产业园区开展创新改革试验,构建开放型创新体系、打造一批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对我国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科技竞争、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苏州工业园区是苏南地区各种创新要素最为密集、新兴产业最为集聚、对外开放始终走在最前列的地区。苏州工业园区建立20年来,创新资源大量集聚,全区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3.3%,拥有国家级研发机构51家、外资研发机构147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665家、各类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5000余家,人才总量居全国开发区首位,具有率先开展创新改革试验的坚实基础。赋予园区率先开展创新改革试验的新使命,意义重大。
一是有利于应对全球竞争的新挑战。创新资源向优势区域集聚是国际科技发展的普遍趋势,苏州工业园区区位优势突出,创新基础雄厚,国际化程度较高,有利于吸引全球科技资源,成为中国应对全球创新竞争的代表之一。
二是有利于引领区域转型发展。全国各级各类高新区、开发区普遍面临产业升级的严峻考验,园区开展创新改革试验,有利于带动周边地区发展,为其他区域转型升级提供有益借鉴。
三是有利于深化中新合作。利用新加坡国际合作窗口,深化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合作,与时俱进拓展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内涵,有利于保持中新合作的持久活力,探索更高层次开放合作新模式。
四是有利于提升高科技产业园区竞争力。《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纲要》要求,要建设世界一流的科技园区。苏州工业园区是中国开发区和高新区的重要品牌,必须走开放创新之路,向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看齐,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中心。
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点和制度支撑
1.构建国际化的创新体系融合制度
创新体系设计是创新驱动的首要任务。探索国际创新资源融合机制,立足于园区经济外向度高的特点,建立国际化创新协同平台,制定跨国公司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激励政策,促进内外资创新融合,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支持本土科技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多形式的创新合作,主动承接跨国公司先进技术溢出,探索消化吸收再创新有效途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一体化的协同创新方向,推进科技与市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增强创新动力源泉。科学布局创新链,借鉴国际科技孵化器经验,探索新技术培育机制,打通科技成果产业化通道。
2.构建高端创新要素集聚机制
目前,苏州工业园区科技进步与创新通道还没有完全形成,人才带动、创新驱动机制还不完善,不能形成对先进制造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有力支撑。应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体系,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研究设立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改革科技立项和资金使用机制,提升创新资源使用效率。按照国家体制创新战略,对外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打通创新要素快速集聚通道。
3.构建创新产业促进制度
提升产业层级是创新驱动的重要目的。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机制,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工业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扶持企业加强技术升级改造,鼓励加工制造业延伸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跨国公司财务结算中心、采购销售中心、设计研发中心、服务维修中心等各类职能性总部落户,推动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攀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探索专利导航新兴产业发展模式。
4.构建国际一流的创新专业服务制度
创新专业服务是创新驱动的重要内涵。要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学习、借鉴国际成熟的科技创新体制、产学研一体化机制、风险投资制度,完善以市场为主体的创新服务体系。率先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新一轮改革开放经验,在与创新活动直接相关的生产性服务、科技服务、金融服务、专业服务和医疗教育等领域,放宽投资准入,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创新环境。探索产业技术平台开放共享机制,增强在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服务支撑能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探索设立科技银行,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信贷扶持。完善天使基金、种子基金扶持政策,加大初创型科技企业扶持力度。支持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行业创新发展,放宽区内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限制和外资风险投资机构限制,下放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探索政府科技经费支持与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民间风险资本投资融合机制,做大做强政策性科技金融平台,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园区科技创新。完善科技贸易功能体制,探索建立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及相关机构,鼓励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等入市交易。
5.为建设世界一流水平的高科技产业园区提供人才支撑
高端人才是创新驱动的重要支撑。要完善创新型人才保障机制,率先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人才政策。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发挥园区高校科研院所集聚优势,积极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及国内科研人员来园区创新创业,采取院地、校企、政企等多种模式培养创新人才,扩大创新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形成一支宏大创新创业队伍。完善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和人才评价机制,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激情。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形成有利于优秀企业、院所及人才集聚的良好创新生态圈。构建中新双方科技与服务业人才合作常态化制度,根据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签署的共建现代服务业合作试验区、新加坡-中国(苏州)创新中心等文件精神,先行试验服务业人才执业资格互认,对符合特定要求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国内与来源国个人所得税负差额给予补贴。探索人才服务保障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海外人才及其未成年子女放宽签证年限标准,并给予较长的免签证期限,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举措。
(作者单位: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