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 星期二
干好具体事才能有更大作为
□ 徐建明

    ■警营新思语 

    河南中牟县推行科级以上干部工作善抓具体日志制度,规定全县科级以上干部都要记日志。为此,县委、县政府还专门印制了工作日志笔记本,科级以上干部每天至少要做成一件具体的事儿。干好手头具体事,方有大作为。这种从具体事做起激励干部办事积极性,狠抓工作落实的工作作风,值得部队学习、提倡。

    干好具体事,考验一个人的责任意识。众所周知,在部队集体中,不论担负什么角色,每个人都有自己份内的事,每天应该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自己应该心里有本账,而不能说的时候豪言壮语,拍着胸脯放大话,一旦遇到有难度的事,就不愿意去协调,不愿意去解决,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导致大量具体的事情束之高阁。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做事往往半途而废,纠其原因,正是缺乏责任意识。

    干好具体事,体现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成就事业必须从简单的具体事情做起。因为,工作态度端正,才会对工作负责,才能用心做事。做事用心了,自然就不会出纰漏、挨批评。要善于把一个大目标科学地分解为若干个小目标,落实到每天的每一件事上,这样才会一步步在实现小目标中接近大目标。这个时代从来不缺思想,而缺少认真工作的人,缺少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具体事体现责任,态度决定成败。

    干好具体事,影响一个人的成败得失。一个人不论理想大小,都要植根现实的土壤,从干好眼前的事,走好当下的路开始,最紧要的是把手头的每一件具体事做好、做精。因为心中有理想目标,做起事来才动力十足,每天把手边的每一件具体事情都做好了,理想目标才会一步一步向你靠近。正如一个哲人所说:“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去看远方模糊的目标,而是要做好手边最具体的事情。”所以,不论多么远大的理想,都要踏踏实实地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做起,一步步实现;不论多么浩大的工程,都需要一砖一瓦地垒起来。

    (作者系武警河南总队洛阳支队政治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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