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李禾)环境保护部17日通报,为增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的操作性,环保部正抓紧制订一系列实施细则。待明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将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出一套有力的“组合拳”。
为更好地征求公众意见,环保部将正在制订中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文件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4个文件规定了调查取证、审批、决定、执行、解除、两法衔接及检查监督等执行程序,力求既保证行政执法的刚性,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中,《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力求破解以往“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老大难问题,适用范围重点放在打击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规避监管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细化环保部门如何使用查封、扣押这一行政强制措施的标准;《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对调查取证、审批、决定、送达、实施、解除、后督察等程序进行了规范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做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