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4日 星期四
河南今年起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

    科技日报讯 (记者项铮)在新农合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河南省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实行分段补偿,这是减少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有力措施。未来,将推行至全国。这是记者自国家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的。

    2012年国家六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初,国务院医改办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开展试点,截至今年5月,新农合医疗大病保险试点已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区。2013年,大病保险工作覆盖了新农合参合人口近3亿,筹集大病保险基金53.38亿元,123万人次获得赔付,大病患者的实际报销比在原新农合基础上提高了12个百分点。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秦省告诉记者,2014年,新农合参合人员按照新农合报销比例报销后,余下不能报销的部分如果在1.5万元—5万元之间,新农合将按照50%的比例给予报销;如果自付部分在5万—10万之间,新农合将按照55%的比例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给予补偿。年度补偿的封顶线为30万元。同时,河南省实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也就是说,患者进行医疗结算时直接扣除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

    据记者了解,新农合大病保险资金不额外向农村居民收取费用,并将根据新农合筹资水平增长、统筹资金支付情况逐步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水平。为了尽可能增强大病保险受益的公平性,按照多受益、多缴费的原则,2014年以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依据,将各地筹资标准分为16元、15元、14元三个档次。

    据记者了解,国家卫生计生委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力争2015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京ICP备0600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