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雷永达(中)深入基层调研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情况。 |
党廉则政清,政清则国兴。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要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站在为提升南宁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的高度,南宁市如何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为此,科技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广西南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雷永达。
准确把握当前形势
为南宁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记者:党风廉政建设关乎党自身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国运兴衰、人民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新高度,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成效显著。南宁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提出了要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这一宏伟目标,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当前形势下,南宁市的纪检监察工作应该如何定向?
雷永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新高度,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我们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提升南宁首位度目标的重要保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要求。
近年来,南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突出主责、明确主业,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南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扎实推进南宁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210件(次),同比上升22.9%;初核401件,同比上升49%;立案322件,同比上升62.63%;处分204人,同比上升63.2%;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人,责任追究27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200多万。其中查处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86人,查处贪污贿赂类案件89件、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75件、侵害群众利益腐败案件82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5件,全市初核数、立案数、市本级立案数、处级干部案件数、县本级立案数等指标位居广西前列。成立南宁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领导小组,对各项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2万多个,问责713人;率先在广西举办“向人民承诺——大型电视问政”直播节目,“一把手”现场接受媒体和群众的问政,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今年以来已举办5期,市直部门、城区、开发区22人次参与直播接受问政,节目中曝光的22个方面50个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利用新闻媒体平台点名道姓发布6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信息,先后4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23起,公车私用行为7起,对不符合中央精神的3家会所进行督查整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意识。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主题教育活动,20多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建立健全111家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制定反腐倡廉制度40多项。
当前,南宁市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仍呈易发多发势头,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时有发生;少数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解决这些问题虽然有困难、有压力,但是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加以解决。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按照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的总体部署,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做到履行职责不越位、不缺位;聚焦主业不散光、不走神;加强主力不含糊、不犹豫,努力开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为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加快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宜居的壮乡首府和具有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园林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严守责任抓落实
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合力
记者: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南宁市如何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雷永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定,是我们党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个突出亮点。南宁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成立南宁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对纪律检查改革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多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情况汇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余远辉先后10多次对反腐倡廉有关工作作出批示,代表市委与各县区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亲自带队到宾阳县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市委班子其他成员也深入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前,全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不断发展。各级纪委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加强主力,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下一步,我们要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部门的落实责任,整体谋划,层层传导压力,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委履行好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项”主体责任;强化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意识,持续推动“三转”,调配人员力量,切实抓好执纪监督和案件查办,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加快“三转”步伐
夯实履行监督职责基础
记者: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南宁市的实际,如何加快推进“三转”,进一步聚焦中心、突出主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雷永达: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找准职能定位、提高履职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履行主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聚焦主业不散光、不走神、不跑偏的现实需要。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职能转变到位、机构调整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夯实履行监督职责基础。
出台加快“三转”工作意见。制定《关于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 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要求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集中精力做强做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主业,突出抓好“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工作,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调整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目前,市纪委一线办案人员达到在职干部数的40%以上,县区纪委达到30%以上,查办案件和执法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各县区纪委监察局也紧跟步伐,整合优化内设机构,把年纪轻、能力强、作风硬的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加快清理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步伐。对原有参与的21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提出保留参加的18个议事协调机构,研究制定《关于清理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县区纪委也着手清理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整合派驻机构监督力量。探索“点面结合”管理模式,把市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分为5个巡查组,赋予查办案件职责,每个巡查组由1名市纪委常委分管,集中时间对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巡查。深化县派驻机构“片派制”管理模式改革,各县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定期开展专项巡查,做到监督检查职能全覆盖。整合乡镇纪检组织力量。实行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分片联查联审办案模式,强化基层办案工作力量,提高基层办案水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面实施“能力素质作风硬化工程”,着力解决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成立机关纪委和派驻机构管理室,加强内部监督;制定《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查暂行办法》和《南宁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组织反腐倡廉理论专家课题组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管、解决“灯下黑”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严肃处理存在违纪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搭建社会监督平台。率先在全区建立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互联共享、统一运行的信访举报网站,进一步加强与群众交流互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接受信访举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严肃查处抓惩治
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记者: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政风的有效手段。中央提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南宁市如何坚持把查办案件放在重要的位置来抓,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雷永达: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是惩治腐败最有力有效的手段。不论是什么人,只要触犯党纪国法,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面对当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做到“握紧拳头打老虎”、“并紧巴掌拍苍蝇”。
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和优势,增强查办案件工作整体合力。要抓两头带中间,既要敢于打“老虎”,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又要善于拍“苍蝇”,认真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以惩恶扬善的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确保办案安全。要加快推进办案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在落实办案制度规定、强化办案监督管理、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加强办案基础保障上多下工夫,决不允许出现因急于突破案件而出现安全事故现象的发生,决不允许存在先“双规”或变相“双规”后再报批手续情况的发生。要强化自办案件。查办案件工作既不能一味依赖“拿来主义”,吃别人嚼过的“馍馍”,对重大案件不深入调查,刚查个开头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线索明了的案件,一定要深挖重查,查清楚后再移送司法机关。要把办案重点放在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上,凡是涉及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案件,要直接由纪委本级查办,不得转交部门内部调查处理。要强化治本功能。加强案件剖析和通报工作,把案件通报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范围,开展“学通报、明纪律、守底线”教育,督促发案地方和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继续加强对联系点办案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全市查办案件工作有力、有序、安全进行。
严厉整治抓作风
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记者: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南宁市如何推进全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雷永达:作风建设重在落实、贵在坚持,关键是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力气。作风问题由来已久,很多问题不是一时之弊,而是遍及社会,渗透进各个领域,一些甚至成为社会潜规则和人们的行为习惯,解决起来不容易。有些作风问题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有的还会变本加厉。我们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重点整治软骨病、冷漠病、浮躁病、享乐病、梗阻病、懒散病等“六病”,在巩固前阶段治理成果的基础上,确定整治重点,加大整治力度,推进全市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不断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
要继续打响“两重两问”工作品牌。大力整合南宁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机构、政府特邀监察员、新闻媒体的监督力量,扩充“监督检查人员库”,根据年龄、专业、特长等合理分组搭配,归口划分为9个督查小组,相对固定集中开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服务第四十五届世界体操锦标赛各项工作监督检查问责问效的意见》、《南宁市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监督检查问责问效实施办法(试行)》、《开展“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南宁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多项工作制度以及一系列问责推优流程规范。要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和执行纪律的监督。率先在全区开展“向人民承诺——大型电视问政”直播节目,相关单位“一把手”现场接受媒体和群众问政,纪检监察机关跟进问速问效问责,创新民主监督渠道,形成强大舆论氛围,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同时,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平台同时发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信息,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震撼力和威慑力。
严于律己抓队伍
着力打造反腐铁军
记者: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提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这方面,南宁市有何举措?
雷永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工作,事关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成效,事关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这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准则。我们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步伐,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抓能力建设。要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深化和拓展“能力素质作风硬化工程”,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责任的提升、业务能力的提升、工作效能的提升和卫士形象的提升。要抓素质建设。培训是基础性工作。工作要想有大的突破,素质很关键。要开展“强学习、提素质、重实效”培训,开展“周学月训”活动,通过集中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方式,对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力量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抓内部监督。注重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律不严格、自身不廉洁,我们的工作必然大打折扣,还严重影响我们在群众中的威信。当前发展的趋势对我们开展工作越来越有利,我们在群众中的威信越来越高。我们既是纪律的监督者,更是纪律的执行者,必须率先遵守各项党纪国法,要求别人不能做的事情,自己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这样才能防止我们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及时把“害群之马”清除出去,打造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