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4日 星期五
《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释义(二十二)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自主品牌与区域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工作,重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品牌建设。

    [本条主旨]

    本条是关于自主创新品牌建设的规定。

    [本条释义]

    自主品牌,是指由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自主品牌主要强调的是自主产权,强调自我拥有、自我控制和自我决策,同时能对品牌所产生的经济利益进行自主支配。对品牌的自主性主要有两方面:对品牌知识产权的控制权和所有权。如果对品牌只有使用权如进行贴牌生产的企业,而其处理权和最终的决策权在他人手中,就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品牌。

    区域品牌,是由区域(地名)和产业(产品)名称为核心构成的,在法律上表现为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在性质上既具有产业集聚的属性,又具有品牌的属性。其中,产业集群属性表明区域品牌包含的内容比较广泛,区域自然与人文特征、产业集群内部的结构、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等等都成为区域品牌的构成要素,都对区域品牌建设和营销产生影响。而品牌属性则表明区域品牌具有品牌的一切属性,其中最主要的是它的识别性、资产性、竞争性和目标客户与消费者特征等。比如,法国香水、米兰时装、瑞士手表、景德镇瓷器、温州鞋等。

    自主品牌建设是国家、广东省长期坚持的重要战略,也是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方向。没有自主品牌建设,再好的创新技术也难以转化为有效的市场竞争力、无法最终实现真正的市场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早在2003年,广东省就出台了《广东省名牌带动战略实施方案》,2010年又进行新的修订,其中明确提出:“名牌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产品,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名牌的总体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为着力点,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市场等手段,集中力量培育一大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核心技术的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名牌服务机构,带动全省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优化,提高全省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推动我省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决定》(粤发〔2005〕14号)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名牌战略,抢占技术制高点:要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快发展自主品牌。大力扶持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加大中国名牌产品、驰名商标和出口名牌的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区域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打造国际品牌。引导和支持产业集群和重点城市创立区域品牌。结合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建设,开展创建区域品牌的试点工作。促进集体品牌或集体商标、原产地注册商标等地区品牌的发展。”《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推进区域、企业品牌建设,丰富以商标为载体的品牌内涵,促进创新成果与自主品牌相结合,创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世界级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积极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品牌,取得了显著成效,大大提升广东省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广东省注册商标数量连续16年居全国首位,为推进品牌建设打下良好基础。1991年以来,全省商标注册数量年均增长21.8%。截至2010年底,累计注册商标78.67万件,有效注册商标超过70万件,占全国(含港澳台)有效注册商标的17.84%,连续16年位居全国第一,相当于日本、意大利的70%,美国的三分之一,已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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