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讯 (记者刘志伟)近日,武汉市科技局会同武汉市统计局制订了《武汉市科技创新能力监测报告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经武汉市人民政府同意,下发各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执行。
据悉,“实施方案”按照《湖北省县域经济和社会综合评价考核暂行办法》确定了全面客观、定量为主、突出重点、数据来源可靠和动态调整等五项监测原则,对武汉市的13个城区进行创新能力监测,监测指标体系由总量指标、质量指标、速度指标以及加分指标等四大类共23项指标组成。
今后,每年将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通报年度武汉市科技创新能力监测结果,并进行科技创新能力监测结果综合排名,对科技创新能力先进的城区予以通报。
武汉市科技局区域农村科技处处长吴翔介绍,通过科技创新能力监测,一方面,从定量上掌握了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水平和状况,为武汉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制定宏观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通过对各区科技创新能力指标排序和科技创新能力分析,使得各区对自身科技创新工作的优势和不足有更清楚地认识,针对各区在创新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建议,以指导各区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