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3月12日 星期三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 服务广西“两个建成”发展大局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中)到柳钢开展优化企业发展法制环境专题调研

    □ 本报记者 江东洲

    与发展同步,与民生相融。

    在广西加快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我国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的进程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履职脚步坚实有力。

    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要坚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贡献。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2013年交出了一份怎样的履职答卷?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如何服务发展大局,推动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为此,3月11日,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道喜。

    自觉服务广西重大决策部署

    实现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记者: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以往基础上推动人大工作迈出新步伐,实现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了积极贡献。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展人大工作,取得了哪些亮点和成效?

    杨道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围绕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工作,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的全局去谋划和推进。2013年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过去一年,我们紧紧围绕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工作大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改革创新的思路、扎实有效的措施、求真务实的作风,依法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完成五年立法规划。首次开展重要法规草案表决前总体评估,在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中增加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等环节,立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监督工作取得新实效。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现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首次审查和批准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增强预算的合法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代表工作呈现新气象。联合自治区党校和国内知名高校搭建稳定的代表履职学习平台,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创造条件。代表调研质量明显提高,调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给予了积极评价。

    决定重大事项作用得到新增强。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依法作出重大事项的有关决议决定10项,及时批准了自治区本级决算和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及时确定或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确保了有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事任免工作实现新提高。按照中央的人事安排部署,决定及时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顺利选举产生自治区主席,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意图的实现。在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闭幕后的第二天即召开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了新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比往届提前了近两个月,积极支持新一届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职。

    常委会自身建设迈上新台阶。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的意识更加牢固,转变作风取得实效。人大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

    主动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立法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本着改革创新的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创新立法机制、提高立法质量方面作了哪些探索?

    杨道喜: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也是建设法治广西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必须坚持从广西的区情和实际出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开展立法工作,把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立法作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立法工作,审议地方性法规案14件,通过12件,其中新立7件,修改5件;审查南宁市报批法规4件,批准3件;审查并批准自治县报批的自治条例2件;全面完成了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在立法工作中,我们着重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做好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五年立法规划对开展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性和前瞻性,常委会把编制五年立法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专门成立了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共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240件。在汇总分类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正式项目27件,预备项目10件,还储备了一批立法项目,涵盖经济、民生及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基层政权建设、文化卫生等方面,确定了五年立法规划的总体格局,为本届人大立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强生态、惠民生、促和谐,集中力量开展立法工作。修订了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了自治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制定了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制定了自治区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了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等。

    三是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在充分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建立健全法规出台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重视民情民意民智,认真吸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针对法规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邀请专家、学者、人大代表等参与论证,不断探索提高立法质量的新途径新方式。全年深入基层开展立法调研70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和论证会46次,邀请社会各界有关人士参加立法工作600多人次,收到意见建议600多条。

    有的放矢开展人大监督工作

    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记者:人大监督作为最高形式和最具法律效力的监督,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如何发挥监督职权,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杨道喜: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同时也有利于更好地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一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强调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紧紧围绕事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重大问题,科学合理地确定监督计划和实施监督项目,把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重点,使人大监督有的放矢。2013年,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6个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检查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13项专题调研。

    加强预算执行审查监督。认真审议2013年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关注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督促进一步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措施、企业发展财税优惠政策和减少非税收入占比、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使用财政资金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支持和推动部门预算编列方式等改革,督促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计划执行监督。审议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加强经济运行研判,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确保“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三农”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我区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区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关于我区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的专题调研。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监督。开展环境保护法和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开展了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广西”为主题的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保意识。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强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执法检查。开展关于我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提出不断完善矫正工作运行机制、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等建议。加强专题调研工作。重点开展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边海防管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地税征管、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渔业安全生产等专题调研,形成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并重视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推动“一府两院”改进相关工作。

    全力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记者: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重要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这些方面,广西进行了哪些实践?

    杨道喜:人大代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工作的根基是代表、活力在代表。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着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成效。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作用。

    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把组织代表依法履职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部署和实施,拓宽培训渠道,搭建学习平台,为代表履职学习创造条件,共举办四期自治区人大代表培训班,有526名代表参加学习,人数比往年有了大幅度提高。

    积极推动代表调研成果转化。抓住事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选定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村规民约3个调研题目,组织69名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532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形成3个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13个方面48条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自治区发改委等20多个部门提出了办理意见建议的具体工作措施,目前已办理落实27件,计划办理14件,待办理7件。此外,还组织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就北部湾开放开发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开发情况等开展集中视察。

    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审议通过13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报告,议案涉及的立法项目全部得到办理。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和办理工作座谈会,将代表提出的665件建议交由87个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督促“一府两院”确定63件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代表建议重点办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督办作用,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及时通报代表建议办理进度。自治区“一府两院”十分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提出的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82.56%。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驻桂全国人大代表列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20人次;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56人次,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论证、法规草案总体评价活动104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活动249人次。

    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大代表的结构和分布,对代表小组分组做了调整,重新组成64个代表小组,并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做好服务。为代表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提供条件。坚持走访基层代表,慰问生活困难及因病住院的代表。

    围绕广西“两个建成”目标

    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记者:实践证明,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全局去谋划和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的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的奋斗目标,应该怎样去谋划接下来的人大工作?

    杨道喜:人大工作只有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适应、相协调、相促进,才能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发挥更大的作用。2014年是广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广西工作大局,紧扣主题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注重保障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注重保障和推动扩大开放合作,注重保障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重保障和推动改善民生,注重保障和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注重保障和推动法治广西建设,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搞好重点领域立法。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影响广西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的解决。把立法的重点放在推动广西改革创新,放在扩大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和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发展,放在建设美丽广西、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做好法规案的立项、督促起草、审议修改工作,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通过座谈、评估、公布法规草案等方式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不断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把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结合起来,坚持立改废并举。

    二是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监督工作。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法定形式进行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认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依法对广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机统一,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为自治区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四是加强代表服务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使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认真组织好代表专题调研活动,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组织开展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方式,推动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着力提高解决率。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健全代表联络机构和网络平台。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五是继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完善人大工作机制,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健全适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继续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激发工作活力。开展县乡人大工作专题调研,加强对市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全社会的人大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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