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无锡2月26日电 (记者过国忠 通讯员吴伟新)记者26日从无锡市科技局获悉,为了更好地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强做大,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管理难题,该市出台了四章共十六条的《无锡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操作细则》。
“今年起,风险补偿资金遵循‘部门推荐项目,银行独立审贷’原则,其风险按照不同合作方式,分别由省、市、区、项目承担单位和合作银行共同承担。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具体运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履行的一系列流程,并对项目终结与补偿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无锡市科技局局长吴建亮说。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履行流程方面,由市、区两级科技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择优向合作银行推荐拟支持企业名录,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审核推荐,合作银行对所推荐企业进行信贷调查和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拟放贷款额度。经合作银行审核同意的贷款,贷款额度在500万元及以下的,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出具贷款确认书;贷款额度在500万元以上的,须经市科技局审核并上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委员会主任审批同意后,再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出具贷款确认书。取得贷款确认书的贷款项目,由合作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等文件,按规定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