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林莉君)今天,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据介绍,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