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我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合情合理合法
闫 斌 许劲松

    ★军情新观察

    我国划设的东海防空识别区,包括从江苏省、浙江省到日本琉球群岛的东海大约70%的海域,同日本单方面设定的防空识别区有一两百公里的重叠地域。我国设立东海防空识别区合情合理合法。

    首先是形势所逼。最近,日本频频挑衅,声明要击落我军的无人机,在它所谓的防空识别区内打警告弹,在我军航行的国际海域附近部署88式岸舰导弹,这些对我军正常的巡逻、警戒和在自己领空领海及国际空域海域通行、训练都造成了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有必要划明底线,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其次是现实需要。美国和日本的P-3C反潜艇巡逻机多年来一直紧贴着我国的领海线监测我军动向,2001年4月1日南海撞机惨案还历历在目。为保护我军的重要目标以及飞行器和飞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必要设立这样一个侦察、警戒和识别的范围,可以减少误判,增加临机判断和处置的预警时间,减少意外事件。

    最后是政治意义。我国政府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符合《联合国宪章》等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目的是捍卫我国的国家主权以及领土领空安全,体现我国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坚定决心和意志,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日本早在1969年就设立了东海防空识别区,但这次包括日本首相在内的多名高官却对我方划设有关东海防空识别区多次说三道四,表达关切,只能表明其做贼心虚。

    (作者单位:解放军73131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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