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9月10日 星期二
“教师节送礼”的板子不能只打教师

    ■教育时评

    文·晴 川

    教师节该不该送礼?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十位家长和十位老师,听取了他们对于节日送礼的一些看法。在大部分家长看来,为了孩子不吃亏,少不了必要的“人情世故”。大部分老师们在收礼与不收之间,也有各自的为难和坚持。(9月8日新华网)

    尊师重教,人之常情,但很多家长已经将单纯的师生关系社会化、势利化。而盲目跟风和互相攀比,也使得“礼物”水涨船高。面对家长的“心意”,教师盛情难却之下,拿也不是,躲也不是,最终只能做个顺水人情,即便有愧也有安慰。《论语·述而》中不是黑纸白字写着吗:“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万世师表的孔圣人都不能免俗,何况普通教师呢?按理说教师收礼最容易发现的是学校,但教师收礼不会摆上台面,往往是“你知我知”;另一方面,在生源大战如此激烈的当下,哪个学校愿意自砸牌子,将“失德教师”拖出来示众?

    说这个并不代表笔者赞成教师收礼,而是应有个度。比如韩国,他们担心孩子遭歧视也习惯在教师节送“寸志”(即红包)聊表心意;而在丹麦,教师节或教师过生日,学生也会送上可心的礼品……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数额非常有限,很好地体现了“礼轻情意重”。我们可否拿来所用?比如,允许学生给老师送礼品,也允许教师收礼,但要设限,譬如50元为界,而教师也应以等额礼品回赠。这既体现彼此尊重,也弘扬了礼尚往来的传统美德。但对重礼“来者不拒”,就是师德沦陷了。

    事实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已明确要求教师“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遗憾的是,《规范》徒具建议性质,却缺乏强制执行力。深圳即将实施的《中小学师德档案制度》明确,对教师收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理出教师队伍。这让人眼前一亮。虽不一定能使教师真正告别那种极度趋利的离心离德行为,但至少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如果在细节处再完善一些则是锦上添花:比如将之作为教师考核评先、职称评定的重要参照,并把填写权完全交给学生、家长等,这就避免了由学校填写陷入自说自话的境地。

    当然,无论是限制礼品分量还是设立师德档案,都非万能之策。在人情之风甚嚣尘上、应试教育模式如此坚挺、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且过度集中、教师评价机制的科学性依然存疑的当下,要求教师不受世俗浸染谈何容易!整饬师德失守,如果仅仅让失德教师成替罪羊,让整个教育行业背负失德黑锅,更是有失偏颇。再如何大声呼吁教师拒绝收礼,都注定要沦为一次次空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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