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日报青岛8月16日电 (记者王建高 通讯员韩利军)为缓解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全面落实《青岛市激励创新创业,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政策》,青岛市财政局和青岛市科技局今天出台了《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将每年在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预算,通过创新财政投入方式、放大财政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创新、创业、创富。
天使投资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发起的天使投资组合基金阶段出资、跟进投资和风险补助。将引导社会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组建天使投资组合基金,采用智库投资、天使投资、私募股权投资(PE)等方式,为千万平米孵化器创业企业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股权投资,以“科、投、贷、转” (科技计划项目、天使投资、科技信贷和技术产权交易)组合方式,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支持创新、创业、创富,实现科技成果产品化、商业化、资本化、证券化,助推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企业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