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3月26日 星期二
我国将全面清理整顿基层医疗机构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3月22日宣布,即日起至年底对全国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机构底数,规范执业行为,严抓消毒隔离,全面提高基层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此次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范围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医务室、诊所及门诊部,整顿目标是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科学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据了解,此次整顿将对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审批、校验管理开展全面复核清理工作,逐级将相关信息统一录入“国家基层医疗机构电子信息档案系统”;根据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设备和技术水平,严格核定诊疗科目,明确业务范围。达不到基本标准的依法暂停执业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吊销执业许可证;以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和群众投诉为执法监管的重要线索,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整顿还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业行为,重点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严禁使用过期药品。基层医疗机构手术室、透析室、口腔科、产房、消毒供应室及注射室等重点部门将加强管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还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科学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完善医疗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队伍建设,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和基层医疗机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受理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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