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9日 星期四
取消药品加成 只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 李颖

    一周视点

    从7月1日起,北京率先在友谊医院实施“零加成”,超过1500种药品入列。目录中最贵的即复宁粉针从原价2995.75元下降至2605元。与此同时,深圳也在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涉及2962种医保目录药品,药价是以前的“八五折”,甚至“七五折”。

    统计显示,半个多月来,北京友谊医院的医保患者次均药费比上半年次均药费下降了100.44元,降幅接近三成。

    北京友谊医院院长刘建指出:“取消药品加成,就是让药品从进入医院药房到被患者按处方买回家,医院不加收任何费用,取消了大约15%的药品加成费用。”

    或许医保患者对此的感受可能不大明显,因为药费的“大头”主要由医保埋单,多出的医事服务费大部分也由医保“照单全收”,因此,在经济上不会有明显的区别。而对于自费病人而言,多出的医事服务费大致相当于以前200元药品的加成,因此,如果病情需要的药品比较多,病人的整体花费就会下降。如果药品价格在200元以下,病人的花费可能略有增加。如此算来,“重病人”的花费可能下降,“轻病人”的相对花费可能略有提高,但考虑到“重病人”的医疗诉求更高,因此这样的变化也符合病人的整体利益。

    在几家试点医院实行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之后,无论是在北京还是深圳,患者的药费都有所下降。

    惠民的“种子”已播下,对于看不起病的老百姓来说是一大福音。然而,老百姓对零差价另有疑问:如果医院实行药品零差价,那医院不是没有利润了,还如何生存呢?

    事实上,老百姓之所以觉得药品价格便宜了,是因为政府为老百姓原本承担的那部分药品差价进行了“埋单”,目的就是让利给老百姓。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真正回归公益性,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并给予合理补助。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根本在于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保障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这一项惠民政策,目前才刚刚起步,老百姓希望惠民政策要落实成持久的民心工程,这不仅考验政府的财政实力,更考验着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原则性。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结束基层“以药补医”历史。

    卫生部部长陈竺近日在北京友谊医院调研时表示,医改撕掉了“以药补医”的标签,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将适度扩大改革范围。

    当然,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取消药品加成、推行医事服务费是一个良好的开始。医事服务费的标准是否合适、医生的积极性能否得到保障、药品招标制度如何完善等,还需要在今后试点中进一步调整。这些问题得以解决,药费才能真正便宜下来,也才能得到民众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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