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04日 星期二
作价入股 优化流程
——新机制让天津理工大学成果转化之路更畅通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本报记者 陈 曦

    “我们的成果‘制备大面积不同层数二维二硒化钼薄膜的方法与应用’顺利完成作价入股等流程,迈出了成果转化的关键一步。”5月29日,天津理工大学印寿根教授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减少了国资持股的流程,不仅工作量减少了,而且比我们预计新公司步入正轨的时间提前了近两个月。

    为有效解决高校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国有资产审批流程繁复,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等,天津理工大学积极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将传统的“国资持股企业—国资退出”两步流程,简化为“入股国资即退出”一步流程,让科技成果转化路径渠道更高效畅通。

    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是一种重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方式。高校以科技成果出资,与投资人共同发起创立公司,通过股权分红或股权出让获得收益。

    “这种方式将科技成果持有人的资源优势、科技成果完成人的技术优势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市场优势结合,形成新的经营实体,合力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共享科技成果转化预期收益。”天津理工大学副校长陈胜勇介绍。

    按照有关规定,高校一般由其经营性资产公司负责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事宜。也就是说,先由国资持股新创立的公司,然后再进行股权划分,最后国资退出。

    “国资一进一出,难免会延长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时效性。”陈胜勇解释,国有股权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评估、备案、产权登记。而且,国有产权期间,公司如融资、转让、划转等环节,均需较长的审批周期,这可能会导致初创公司错失稍纵即逝的商机。

    按照天津理工大学优化后的转移转化流程,科研人员利用职务成果作价入股,由成果完成人向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提出申请,同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成果价值后,成果完成人享有90%所有权,并以个人身份入股成立新公司,学校享有10%所有权,并以原价转让退出,完成成果作价入股。最终,成果完成人获得股权,学校获得现金收益。

    “转化流程‘两步并一步’,并非简单地做减法,而是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模式的变革。”陈胜勇介绍,根据国家相应政策,学校进行了赋权改革,把权利区分开,赋予成果完成人长期使用权和所有权,推动成果完成人进行产业对接和孵化,实现作价入股。

    以印寿根教授团队项目为例,成果转让给天开西青园天津国昂玖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昂玖昀”),专利知识产权入股50万元。天津理工大学将知识产权中的90%份额通过无偿转让方式奖励给团队闫慧博士,该团队以受让后的45万元价值份额入股国昂玖昀;知识产权剩余10%份额,由国昂玖昀以5万元的价格受让,并将5万元支付给天津理工大学。学校将5万元相应股权作为公司的员工激励股,由印寿根教授团队代持。

    通过“赋权改革+作价入股”,天津理工大学初步形成了基于产权激励下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新模式。自2022年实施以来,学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金额持续增加,专利转化金额从2020年的100多万元,增加到2023年的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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