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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文忠 张淑慧 王伟楠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使之成为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全球科技创新要素的汇聚地。”。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三大动力源逐渐形成。在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中,如果科技创新资源继续大规模向东部地区聚集,必然会引发更加严重的区域不平衡。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平稳增长新阶段,需要在“有条件”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打造若干新的动力源,推动我国形成区域均衡协调和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布局科技创新中心意义重大
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不能简单地将“有条件的地方”等同于经济发达和科技创新能力强的地方,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助于科技创新资源的均衡布局。
科技基础设施不能一味地向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集群”。科技基础设施是支撑创新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引领前沿科技创新、吸引顶尖人才的重要手段,但科技基础设施在少数地区一味地集群化,会进一步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因此要警惕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化产生的风险。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布局若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能够为这些地区集聚科技基础设施等科技资源,培育科技基础能力,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为国家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二是有助于形成自主、安全的创新网络与产业网络。
新冠肺炎疫情、中美贸易冲突等清晰地表明,东部沿海地区“单打独斗”面临巨大风险,脱离广大腹地的外向型发展不可持续。我国拥有世界上最全的工业门类,这些工业部门分布在全国各个区域,中西部、东北地区拥有巨量科技创新资源,也是装备制造业的主要基地。激活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科技创新潜力,与东部沿海地区合力构建一体化分工合作的产业网络、创新网络,有助于推动全国科技创新资源、产业资源、管理资源相互链接,在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有助于扩大沿海发达地区的市场范围。
三是有助于构建面向“一带一路”的桥头堡。
欧亚大陆是“一带一路”的核心地带。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研究认为,未来30—50年,国际经济的重心将由大西洋转移到欧亚大陆。这一重大世界格局变化趋势,将为我国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带来新的外部发展机遇。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布局若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有助于创建若干面向西亚、阿拉伯、欧洲、东北亚的科技创新基地。
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具备布局科技创新中心的条件
事实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也完全具备布局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条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工业体系基本盘仍在。20世纪60年代,“三线建设”为我国形成相对均衡的工业体系和完整的产业链奠定了坚实基础。至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仍保留着“三线建设”时期的工业基础。近年来,工业基础条件较好的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依托产业基础和综合配套优势,承接了大量来自东部的产业转移,转移产业从小规模走向完整产业链,从劳动密集型转向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
二是部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创新基础日益巩固。“三线建设”期间大量科研机构和企业迁入中西部地区,使其具有了雄厚的科技力量,逐渐成为国防科技创新和重大装备制造的重要基地,创新资源富集。《中国区域科技创新评价报告2020》显示,中西部地区的安徽、江西、河南、宁夏、贵州等地区科技实力快速提升。目前,中部、西北、东北分别已经形成以武汉、西安、沈阳等城市为核心的区域创新高地。
三是数字经济赋予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新机遇。随着数字技术、现代交通技术的发展,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的成本大大降低,为区域创新中心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布局提供了条件。《中国数字化产业带报告2021》显示,由于数字经济的发展,传统的“胡焕庸线”正在向中西部弯曲,东部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胡焕庸所论证的自然地理对经济发展的约束,在数字经济时代已经被削弱。
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
优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布局,打造新的动力源是系统工程,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首先,开展试点培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遴选与布局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之一。建议对我国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按照功能尺度及创新能级进行分类,分阶段、分层次培育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挑选创新资源集聚度高、创新能力较强、产业优势突出,技术发展与国家战略目标高度契合的城市,进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试点建设,目前可以优先考虑中部的武汉、西北地区的西安、东北地区的沈阳和大连等城市。未来,可以研究考虑在具有重要战略价值的城市布局,如郑州、长沙、太原、呼和浩特、乌鲁木齐、兰州、昆明、哈尔滨、长春等。
其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借鉴“三线建设”经验,通过适当提高中央政府投资的方式,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建设若干个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二是集成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等创新资源进行一揽子支持,打造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科技资源集聚高地。三是研究推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与国家中心城市、都市圈、城市群等国家区域战略一体化部署。推动国家自创区、国家自贸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等的现有政策,在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同等实施,打造国家战略叠加高地。
再次,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一体化布局。新时期应当从新的战略高度,推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共建协同生产的分工体系,建立“内循环”科技创新网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对此,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科技创新中心布局中,应从碎片化布局向体系化布局转变,包括完整的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加强上下游企业之间技术经济的关联性,增强区域间产业的协同性,提高产业链与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入的紧密度。
(作者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