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15日 星期三
构建多元投入格局 补齐“三农”领域短板
本报记者 马爱平

    如何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把“三农”领域短板补齐补牢,守住“三农”战略后院?

    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真金白银地投、实打实地干

    “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建设还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农业生产基础支撑还不牢固,低产田还有4亿亩,占耕地面积的22%;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还不高,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仅为2.3∶1,而发达国家普遍在4∶1以上,等等。补上这些短板,亟须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建设力度。”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表示。

    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突出短板,《意见》着重提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沿海现代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1个方面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就要围绕这些重大领域,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真金白银地投、实打实地干。”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说。

    中央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

    扩大农业农村投资需要多措并举、共同发力。“总体上看,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占比还较低,不到4%。这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的任务要求不符,与乡村振兴的形势需要不符。”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说。

    《意见》从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保障财政支农投入等方面提出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措施。《意见》明确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介绍,此次《意见》还进一步强调,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千方百计通渠道,把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投资

    民间资本常年占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80%左右,是农业农村投资的主力军。在金融支农政策上,为解决农业农村投资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意见》要求抓紧出台普惠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举措,创新金融产品与服务,全面推行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等。

    “总之,就是千方百计疏通渠道,把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投资,让投资主体贷得到款、有钱去投资。”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说。

    着眼于积极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加快实施一批PPP项目,支持发行公司信用债券,加大农业企业在公开市场股票发行支持力度。

    把扩大有效投资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

    为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意见》专门提出了要求。

    “《意见》明确,要严格督导考核,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抓好落实。”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负责人说。

    《意见》同时强调,要扎实做好项目长远谋划设计,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聚焦《意见》提出的11类工程项目,抓紧制定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长短结合做好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加快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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