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2日 星期三
22个方面87项配套措施
广西知识产权保护对内对外都有新动作
本报记者 刘 昊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在4月26日第20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广西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在全国较早出台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文件。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广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进入提质升级新阶段,能够为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为对创新的保护和促进。”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的广西财经学院中国—东盟创新治理与知识产权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翁鸣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营造更为完善的创新与营商环境

    “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体系基本建立,保护能力不断提升,侵权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创造、支撑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实施意见》提出了广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目标。

    《实施意见》围绕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基础建设以及组织保障方面,提出了22个方面87项配套措施。

    广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进地方立法、加强地理标志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工作、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区域协作、推进传统优势产业快保护机构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创新等方面,《实施意见》体现了广西特色。

    得益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以及创新驱动理念的引领,广西知识产权经济不断实现跨越发展。

    “《实施意见》的最大亮点,是突出了知识产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融合。《实施意见》涉及的事项点多面广,但始终围绕营造优良的创新环境与营商环境来部署和发力。其目的是将知识产权制度落到实处,维护好创新者的切身利益,成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使创新者能够解除顾虑,大胆创新,从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翁鸣说。

    在翁鸣看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使广西提供更为完善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运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增强其竞争优势,巩固和提升市场地位,从而吸引区外优质创新资源汇聚广西,实现为广西产业赋能的目的,进而促进广西整个产业结构发生质的改变和提升,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更加坚实巩固。

    深度参与与东盟的知识产权合作

    知识产权合作是国际创新合作的桥梁。作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广西是我国唯一与东盟陆海相邻的省区,是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在深化中国与东盟国家交流合作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实施意见》为此提出,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利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

    翁鸣认为,广西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和作用。一方面,作为国际贸易乃至国际政治经济秩序重要组成部分的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市场运作的一项重要规则。广西作为承担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这“三大定位”新使命的地区,理应在中国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和适应国际规则的大环境下,发挥地缘优势,更加深度地参与到面向东盟的区域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当中,为推动“一带一路”倡议落实贡献力量。

    另一方面,广西经济规模较小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经济外向度不足,未能拓展足够大的海外市场。因此,对于广西来说,很有必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以知识产权为先导和支撑,加快进军国际市场的步伐,推动广西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到全球市场去参与竞争并赢得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切切实实提升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级。

    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区建设,形成若干保护高地,也是《实施意见》一大亮点。

    “这一举措充分调动市县一级的积极性和力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向一线和基层延伸,使更多的创新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为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树立若干典型标杆,以点带面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提升。”翁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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