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昕
面对严峻的疫情,我们应当痛定思痛,以提升生态意识为先导,以增强生态情感为纽带,以倡导生态行为为发端,以维护生态法制为责任,推动生态觉悟和生态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格局而不懈奋斗。
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着神州大地。这场与买卖、食用野生动物有关的严重疫情警醒人们,有必要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的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素质的提高,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成为广大民众的自觉行动。
莫为浮云遮望眼:疫情促使生态反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疫情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疫情促使我们审视和反思对自然生态的一些深层认识。
首先,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一部分。自然生态构成了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是人的“无机身体”。不论科学技术和现代工业发展到何种程度,自然界始终是人的对象化存在物,人与自然互为存在、和谐相处、共荣共生是人与自然的合理辩证关系。这场疫情无情地告诫人们,一旦人类割裂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出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事情,必然受到自然的惩罚。人类应当牢记:人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
其次,思考大自然生命共同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以生命共同体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意味着对生机勃勃大自然的赞许和肯定,也蕴含着对大自然充满敬畏和热爱的道德情感。自然界的动物、植物、微生物同其生存的非生命环境(大气、水、土壤),以及生物群落内部的不同种群连结到一起,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自然生态系统。这是一个维持着人类赖以生存的生命支持系统。疫情进一步表明,人要想求得生存与发展,就必须承担起爱护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责任。如果缺失对大自然生命共同体的责任意识和担当,那么人类将失去生存与发展的客观基础和前提条件。
再次,思考人类在大自然中的道德地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论述,蕴含着人与自然生态环境具有同一性。这种同一性意味着,人类道德地对待自然界就是对自身善,否则就是对自身恶。疫情昭示人们:自然界是人本质的对象化。人以善的方式对待自然,就可以确保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人以恶的方式对待自然,就一定会殃及人类自身。人类应当懂得:人,绝不能以损害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自身的幸福。
最后,反思人类征服与改造自然的能力。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工业革命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人们认为自己能征服自然、人主宰自然、驾驭自然,可以任由自己达到征服与改造自然的目的。但是,随着人类活动的扩大,洪水肆虐、物种减少、土地荒漠化、臭氧层空洞……特别是这次异常凶险的疫情,直接威胁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自身改造自然的能力。疫情暴发启示人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遵循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否则将严重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人类也将受到大自然的严厉报复。
拨开云雾见月明:疫情呼唤生态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把建设美丽中国化为人民自觉行动。”作为生态危机的突出表现,新冠肺炎疫情昭示我们,应按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要求,唤起生态意识、生态情感、生态行为和生态法制的觉醒,推动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
提升生态意识。生态意识是反映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发展的价值观念,表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尊重生命等。如果人们缺少生态意识的支撑,生态文明观念淡漠,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就不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可以说,人们缺乏生态意识、特别是缺乏生态责任意识和生态道德意识,是现代生态问题的一个深层次根源。生态责任意识要求人们具有履行生态义务的自律意识和人格素质。人只有树立生态责任意识,才能明确对自然生命共同体的生态担当。要让生态责任意识成为全体民众共同的价值追求,需要全社会树立生态道德意识,使正确的生态正义感、生态荣辱感、生态亲和感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遵循。此外,还要在全社会倡导关爱自然、善待自然、守护自然、敬畏自然的生态伦理,促使生态意识深入人心。
增强生态情感。生态情感是人们对自然生态亲近、热爱、敬畏、依恋等的生理评价和内心体验。2015年,在苍山洱海边,习近平总书记深情地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这不仅体现出科学发展的自然生态观,更传递出总书记真挚朴实的生态情感,为我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把握上提供了重要的理论遵循和情感导向。在生态情感的视域下,人类保护自然既出于对自身的考虑,更出于对自然本身的热爱。生态情感使人类在观念上“有情化”地看待自然生态,促使人们从根本上热爱自然、爱护生态、尊重生命,平等地对待地球万物。这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也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现阶段,应注重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尤其是加强生态情感教育,让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让心,不断增强人们的生态情感,提高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思想自觉和情感自觉。
倡导生态行为。生态行为是人们在生产、生活、消费的过程中推动生态文明进步发展的活动。它包括生态生产行为、生态生活行为和生态消费行为。生态生产行为要求在生产中践行生态责任和生态道德观念,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对各种自然资源进行高质量的开发和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生态生活行为提倡树立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绿色思维观念和行为习惯,以科学、健康、文明、安全的生活方式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生态消费行为倡导树立新型的生态消费观念,倡导可持续发展的适度、绿色、循环的节约式消费行为,反对挥霍铺张、浮华摆阔的炫耀式消费行为,让民众的消费从异化消费走向理性消费。当前,全社会尤其应以这次疫情为戒,视保护珍爱野生动物为荣,视捕杀食用野生动物为耻,杜绝损害生态、破坏环境和浪费资源的不良行为,实现消费行为的生态化。
维护生态法制。生态法治是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的轨道。生态法治要求公民的有关行为必须以生态法治的规定为底线。作为公民,要强化生态法治意识,增强生态法治观念,提高生态法治素养,充分认识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危害,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避免危害生态环境行为的发生,以生态法治的“红线”守住生态文明的“绿线”。全社会要加强生态法制教育,引导广大民众树立生态法制思维,更加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解决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格约束不文明行为,提高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
近代以来,人类活动一直围绕着如何无止境地向大自然索取更多的能源资源以生产出更多的物质财富、追求更高水准的生活这一主题,而这是不可持续的,也是极为有害的。面对严峻的疫情,我们应当痛定思痛,以提升生态意识为先导,以增强生态情感为纽带,以倡导生态行为为发端,以维护生态法制为责任,推动生态觉悟和生态素质的进一步提高,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崭新格局而不懈奋斗。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