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7月09日 星期四
新设自贸区吸收外资聚集效应明显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7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说,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自挂牌以来加快改革创新,吸收外资聚集效应明显,共吸收合同外资226.38亿元。

    5月8日,商务部印发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在自贸试验区正式实施,围绕“负面清单”等进一步改革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合同章程备案程序。1个多月来,3个新设自贸试验区吸收外资集聚效应明显。

    沈丹阳说,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主要投向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等行业。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租赁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吸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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