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安全问题和产业安全、经济安全、知识产权安全、国家安全都紧密相关。近几年,配合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的重大经济活动和科技计划中的知识产权审议问题,我们作了很多工作,也围绕问题开展了一些研究和分析。
我们深刻地感受到,在很多技术领域,甚至在我国重点发展的产业,美、日等发达国家不仅在技术上占优,并且已经对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进行了战略布局,我国要实现突破非常困难。因此,需要从实际出发,来分析我国在哪些方面能够有所突破,突破以后我国应以什么样的方式真正从创新到知识产权,再到产业,能够形成技术保护,不断从外围向核心渗透。
近些年,我国对外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日益广泛和深入。但是在对外科技合作中,我们对技术安全、经济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意识非常弱,一些很大的科研院所在对外合作中没能积极争取自身权益,导致中外双方共同研发所取得的成果,我国只能在本国内使用,在国际市场却无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在对外科技合作中,我们一定要清楚外方机构能够做什么,我们需要他们帮助我们做什么,如果这个问题弄不清楚,很多有价值的信息会被我们不自觉地送给外方。事实上,不只在科技领域,其他领域在对外合作中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如何加强科技安全,我认为首先要有科技安全的意识。就知识产权工作来说,现在的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则都是由美国主导制定的。我们总觉得这是国际规则,甚至把美国国内的知识产权规则也当作国际规则来遵守。事实上,即使在美国,其国内规则成为了国际规则,美国也是采取“自助餐”的方式,对它有利的就执行的非常好,对它不利的就使用拖延战术或拒不执行。在很长一段时期,我们并没有意识到从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的高度来考虑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总是要把国家利益最大化放在首位,这应当是一个“铁律”。
任何政策、制度、法律如果不考虑国家利益,一定会出问题,知识产权也不例外。我们希望能够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围绕重大项目的保护问题,建立产业、科技、法律等的咨询机制,以及多部门沟通与审议机制,从知识产权角度入手,切实加强我国的科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