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1日 星期日
怎样才留得住徽派古建筑?
吴佳珅

    千言时评

    成龙掀起的轩然大波,近日,安徽省终于有了“回应”。安徽省住建厅表示,他们积极贯彻《关于加强徽派建筑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为徽派古建筑普查建档,制“身份证”,防止损毁流失。

    诚如成龙所言,捐赠古建筑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那么反过来说。如果想把古建筑留在中国,在中国扎根,就要把它保护好。可是,出台实施这个《意见》,就能把徽派建筑保护得好吗?鉴于过去的教训,笔者对其未来的执行效果表示怀疑。

    在我国,无论是国家层面的《文物保护法》,还是地方性的具体实施《意见》,关于古建筑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缺乏。例如,《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这些法律法规不可谓不“严”,但这些很“严”的规定却似乎没有把古建筑很好地保护起来。

    时常见诸报端的是,一些地方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在推土机巨大的轰鸣声中,古建筑被夷为平地,仿古建筑却取而代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统计资料显示,近三十年来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在这种“保护”下,许多古建筑所承载的文化内涵正在逐渐消失,历史文化积淀带给我们的冲击也在一点一点减弱。

    古建筑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各国都非常重视古建筑的保护,以此留存城市的历史文脉。意大利对城区建筑管理达到了吹毛求疵的程度,甚至规定古老街道和建筑物外墙涂料及窗户颜色都要保持原样。美国不仅制定有力政策,而且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遗产旅游、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相结合。

    安徽住建厅表示将继续贯彻《意见》,这无疑对保护徽派古建筑具有突出的积极意义。但是,要真正保护好古建筑,就必须从古建筑本身的视角来对待古建筑,从历史文化的视角来看待古建筑,真正把《意见》执行到位。惟其如此,白墙黑瓦的徽派古建筑才能长久掩映于青山绿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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