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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第五章 科普人员
第四十二条 国家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支持志愿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培训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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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520万科技志愿“大部队”登场
2019年8月1日,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就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提出系列意见。目前,我国在科技志愿服务平台上实名注册科技志愿者超520万人,科技志愿队伍超11万个,年均开展活动30余万场,彰显出科技志愿服务的时代价值和蓬勃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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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科普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且呈现出多元发展趋势,全社会支持参与科普的热情日益高涨。与此同时,科普志愿者专业化不足、科普志愿者培训监督机制缺乏等问题日益凸显。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第四十二条就科普志愿服务作出明确规定,为构建新时代科普志愿服务体系,以及科普志愿者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法理依据。
多措并举,建设科普志愿服务体系
“国家完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为构建新时代科普志愿服务体系明确了目标和方向。相比其他志愿服务,科普志愿服务因其服务内容、对象的特殊性,要求更高。
目前,以中国科协为代表的相关主体机构,在多个维度对科普志愿服务进行了诸多有益尝试,为建成一个系统完备、科学规范、协同高效的科普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作出更多努力。
不过,由于志愿服务体系涉及面甚广,还需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和探索。比如,在组织动员体系方面,除了发挥中国科协主体下的组织动员优势外,还需要拓宽社会动员渠道,创新社会动员方式,引导多元主体参与;要构建高效精准的科普服务供给体系,除了要丰富供给内容,还需要深入调研,做到供需双方资源的科学匹配和精准对接,以提升服务质效;与此同时,在构建组织体系方面,要不断汇聚社会力量,壮大科普队伍力量;在建立覆盖广泛的科普志愿服务阵地方面,要不断完善布局,在已有科协阵地之外继续拓展阵地空间;要推进数字化建设,强化志愿服务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创新服务方式。
鼓励社会参与,强化培训提升科普活动质量
“支持志愿者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培训与监督”不仅为科普活动提供了力量源泉,也为科普志愿服务的质量保驾护航。科普志愿者是科普的重要力量,以科普场馆为例,近年来,随着科普事业蓬勃发展,公众在科普服务“质”与“量”方面有了更高要求,全国各类科普场馆现有力量很难满足公众需求。科普志愿者已经成为科普场馆服务社会的重要人力、智力补充,也成为科普场馆拓宽服务范围的有益补充。科普事业的发展亟须更多、更专业的高质量志愿者参与进来。与之相对应的是,科普志愿者在数量、使用不确定性、专业化程度、监管机制等方面的问题凸显。
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直接关乎科普服务质量,也涉及科普志愿者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范畴等诸多要素。坚实有力的志愿服务支持保障体系,是科普志愿队伍长期可持续良好运行的基础。在发展政策上,应进一步鼓励政府财政投入、社会募捐等多渠道并行;在权益保障上,尊重志愿者、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适度激励褒奖。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活动的监督;而在科普质量方面,需要强化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等主体的专业培训与学习,以提升科普志愿活动质量与效果。
科普法的深入实施,为专业化科普服务团队的构建、高效协同管理机制的建立、一体化服务平台的打造等提供了法理依据。其在提升科普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也有助于厚植科普志愿文化基础、营造科普志愿文化氛围、增强志愿文化自觉,助力科普事业蒸蒸日上。
(作者系北京林业大学博物馆馆长)